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目标
政府采购要做到“六个一致”,即:采购单位所申报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与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一致,与政府采购管理股签发的《**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内容一致,与采购代理机购制做的采购文件内容一致,与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致,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内容相一致。
四、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除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否则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五、政府采购方式及操作流程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经审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准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
(2)发布公告。经县纪检委审批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晋财购[2014]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采用邀请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准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
(2)邀请。选择符合相应资格,且实力强、信誉好的厂商作为潜在投标人,可上门递送和函寄招标邀请函;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晋财购[2014]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谈判文件。依据相关资料的法律规定制作简便的谈判文件;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成立谈判小组。根据晋财购[2014]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5)谈判。谈判小组与确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做好详细笔录,由双方参与人员签字认可;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