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一、学院简介 (一)学科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1月。在“入主流、争一流、创特色、倡交叉”办学思想指引下,已形成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办学体系。现拥有法律社会学专业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置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法学院设置法律学系和科技法与知识产权系,各类教学机构覆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同时,设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科技法研究所、近代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法律史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医学伦理与法律中心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其中,科技法研究所是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重要学科平台。
(二)教师队伍
法学院现有52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6人,讲师14人,博士学位获得者占教师总数86%,并拥有一批在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访学或获得学位的教师,国际视野开阔,教学水平一流。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受聘法学院为兼职教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法律实务界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授课,并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学生。
(三)科学研究
法学院始终致力于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学术品格的塑造,关注21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之中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现实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战略实施过程中寻求学科新的切入点、立足点和增长点。大力促进各项科研教学活动与国家法治需求相结合,加强学科前沿性、战略性、应用性问题的研究。积极参加国家立法规划、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法学院为国家机关提供重大决策参考的咨询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在参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湖北省暨武汉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制政策制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持完成的代表性课题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D打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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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研究》,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战略研究第18专题《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专题研究、国家立法研究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草案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研究》、《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法律专题研究》、《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研究》,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我国科技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价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知识产权协调保护与管理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诉讼监督效力研究》,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法律环境研究》,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科技法学》等。近年来,法学院教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数逐年增长,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得到迅速提升。2003年5月,法学院俞江教授等人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举国震动,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与人权保护史留下了浓重的笔墨。
(四)人才培养与对外交流
法学院以“法治为魂,天下为任,职业为本,素质立身”为教育理念,已构筑起较为完备的人才培育体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重点培育学生的时代使命感、专业自信心、国际化意识、创新性思维、实践能力、领导能力和协同能力。迄今为止,法学院已培养本科毕业生1000余人,双学位生600余人,研究生600余人,并培养留学生20余人。毕业生在立法、审判、检察、执法、律师、公证、仲裁、金融、证券、企业法务、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等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现已形成国际化学术合作网络。法学院先后派出20余名教师赴德、法、英、美、澳等国著名学府研修,国际学术交流领域不断拓宽。近年来,法学院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牛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德国拜罗伊特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建立了联合培养与交流机制,同时,还与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水伙伴组织(GWP)、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诸多国际组织与学术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积极探索与海外联合办学的教育创新之路。
二、博士生招收与培养
2019年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硕博连读生占总招生人数的20%,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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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学院设有法律社会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科下招收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面向港奥台地区招生,具体报名办法参见http://Mentor/HMTBrochure.aspx
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是在社会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本专业设有法律社会学基础理论、法律社会史、部门法社会学方向。法律社会学基础理论侧重研究法律行为与社会关系、社会行为的法律规范、构建法治社会的理论与方法等。法律社会史对法律社会学中的基础理论、田野调查和实证分析、部门法社会学三个方面的历史面向进行研究。部门法社会学基于各具体部门法的特性,研究它们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相互作用和影响,从社会学的视角研究具体法律的实现状态,通过探讨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等不同部门法的运行对社会制度的影响,进而阐释相关法律制度的合理性,推动社会政策和制度的完善。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置的专业研究方向。本专业方向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及其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实践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律科学中的价值和地位、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当代中国的发展、社会主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问题等。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助学金为每人每年24000元,并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生活费。奖助金资助不含定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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