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投标人应提供 20 万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具体要求:
1.6.1.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6.1.2如采用转账、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为准。
1.6.1.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注: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该保证金汇款凭证必须在用途栏注明是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项目(监理)投标保证金等能明确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未能到账的,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样式见“投标格式七”。 1.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返还。 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签署编制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4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④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施工合同。 1.6.5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或增加招标文件外的要求,不愿遵照执行招标文件的条款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评标结果排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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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2. 有关定义
2.1招标人:华润置地(湛江)有限公司 2.2投标人:所有参加的投标单位。
2.3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4 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3. 招标文件的解释及招标答疑
3.1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需要招标单位及设计单位解释或说明的问题,请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2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及安全问题自行承担。
3.3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由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作出答复。
3.4 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评标小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5人,其中招标单位代表1人,另外4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投标报价说明
本工程监理费以可研建安费金额100176万元为计算基础,投监理费报价(用百分比表示)。本工程监理费以市场调查研究以及参考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并按80%计算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207万元(可研费用),以浮动0%为投标上限报价,以浮动-10%为投标下限报价,即-10%≤a≤0% (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投报监理费浮动系数(用百分比表示)。本工程最后中标监理费=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a)。中标单位所投的报价为工程监理收费价及签订合同依据。 6. 开标、评标及中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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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
疫情期间开标现场注意事项:1、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地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各类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2、自觉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3、现场开标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开标完毕立即离场。4、招标代理人员等应到相应的工作区域(行政监督区、招标代理工作区)各就各位开展工作,不得串岗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5、入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签名报到,投标单位来人不得超过两人。
6.3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众启封各标书。当众宣布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单位。若投标文件互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
6.4 中标方法
6.4.1 确定有效标: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6.4.2 确定中标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6.4.3 中标候选人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接到异议的,经核实若存在与本招标文件废标条件相符的,可废除其中标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除废除中标资格外,自愿接受在一年内不得进入广州公告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处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废除中标资格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6.5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在中标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其原件进行核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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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开标和评标整个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各成员施加影响,违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就有关评标内容、资料向投标人或评标无关人员泄露,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7. 监理费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首期监理费按总监理费用的20%拨付给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交(竣)工之前按照工程进度累计付至合同价85%,工程项目全部交(竣)工后视监理质量的考核情况,支付至总监理费用的97%,其余3%待质量保修期满(质量保修期2年)30个工作日内一次拨付。 8. 监理费结算按如下办法确定:
注:本款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征及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8.1 本工程监理费的计取: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本工程监理费以市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总造价为计算基础,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并按80%计算出项目监理服务费基准价作为招标控制价;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定价为:1207万元,最后中标监理费=1207万元×(1+a)。
8.2 当实际监理时间比合同监理时间长并且超出本工程施工定额工期时,不再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8.3 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施工监理工期自然顺延,但不增加工程监理报酬;
8.4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浮动幅度值(以投标文件中监理人自报的投标费率值为准)等因素固定不变。 9. 签订合同
9.1 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30天内,业主将邀请中标人前来商议、商订合同。
9.2 招标人以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资料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为依据,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
9.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或增加招标文件外的要求,不愿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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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执行招标文件的条款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9.4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在30天内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间有关投标的来往文书均使用中文。
10.2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0.2.1技术文件组成: 10.2.1.1技术文件封面; 10.2.1.2技术文件目录; 10.2.1.3监理大纲。 10.2.2商务文件组成: 10.2.2.1商务文件封面; 10.2.2.2商务文件目录;
10.2.2.3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2.4投标人的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0.2.2.5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 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有银行盖章);
10.2.2.6 投标人经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10.2.2.7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10.2.2.8工程监理投标报价书(投标格式一); 10.2.2.9监理承诺书(投标格式二);
10.2.2.10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投标格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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