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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地位
本课程为电大法学专业开放教育本科之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容,为学习好各部门法打下基础。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中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增强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族自信心。 (二)要求
能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变革的原因;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其统治服务,并总结其经验教训。认识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掌握学习方法。
三、为便于我省学员学习,电大文法部根据教材容并结合几次中央电大师资培训会议精神,将教学重点容、了解容(并非绝对)分别予以列举出来,望教师学员能在教与学中予以参考。
第二部分 教学容及教学要求
导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掌握中国法制史产生、发展、变化的大致线索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与方法。
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法律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重点掌握夏朝法律制度的概况。
第一节 夏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与法制的产生 一、夏朝建立以前的我国原始社会
二、私有、阶级的产生,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 三、夏朝的建立和国家的产生 (一)夏朝的建立 (二)国家的产生
第二节 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法律的起源
二、我国古籍中对刑、法、律的释义及运用 (一)刑 (二)法 (三)律
三、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二)“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三)“昏、墨、贼、杀” (四)“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四、监狱的设立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2、重点掌握商朝刑事立法的刑名、罪名和奴隶制“五刑”的确立 3、重点掌握商朝继承制度前后的发展变化。 4、了解司法机关与监狱的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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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汤灭夏朝建立商朝 第二节 商朝的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三、刑名 四、罪名
第三节 婚姻制度与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二、继承制度
第四节 司法机关和监狱 一、司法机关(一般了解)
二、监狱(注意掌握名词的读音及写法)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西周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奴隶制法制也达到相当完备阶段,而且对以后封建法制曾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本章为重点章,要全面掌握立法概况、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和继承立法以及司法制度的主要容。
第一节 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进一步发展 一、西周的建立
二、西周奴隶制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形式 第三节 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三、罪名 四、刑名
第四节 民事立法 一、所有权 二、契约关系
第四节 婚姻家庭制度和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二、家庭制度 三、继承制度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与审判
第四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所引起的法制改革。 2、明确成文法的公布于论争。
3、重点掌握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4、重点掌握悝《法经》的容与意义
第一节 春秋时期奴隶制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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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井田制的破坏 二、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三、礼制的衰落(亲亲尊尊) 第二节 法律制度的变革 一、、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 二、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论争
第三节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与分封制的确立 一、各诸侯国的变法 二、封建制的确立
第四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立法指导思想 三、悝的《法经》
第五章 朝的法律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朝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专制初建时期,故本章为重点章。重点掌握1、朝的立法概况、刑事立法、经济立法中《田律》、《工律》《金布律》、《关市律》主要调整对象。2、朝的司法制度,并注意其中的特点,如刑罚原则中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诉讼中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等等。
第一节 朝的建立及其巩固统一的措施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立法活动与云梦简的发现 三、法律形式 第三节 刑事立法 一、刑名 二、罪名
三、定罪量刑的原则 第四节 经济立法
一、关于资源保护方面 二、关于农业生产方面
三、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 第五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西汉时期是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时期,其法制在理论上、时践上都不断完善。本章是重点。1、重点掌握两汉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2、掌握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汉初是以“黄老思想”与法家思想相结合,“约法省刑”。武帝以后是以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象结合,“德刑并用”。3、掌握定罪量刑若干原则。4、重点掌握刑事立法与汉文帝时的刑制改革。5、掌握民事立法与婚姻家庭制度和继承制度和继承制度,重点掌握司法制度。
第一节两汉王朝的建立与封建制进一步发展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形式 第三节 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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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三、刑名 四、罪名
五、汉文帝时的刑制改革 第四节 民事立法 一、行为能力 二、所有权 三、契约关系
第五节 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二、家庭关系 三、继承制度 第六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这一时期法律的形式、体例和容的演变,例如新律改“具律”为“刑名”,北齐改为“名例律”置于篇首,“八议”和“官当”入律。北齐律设“重罪十条”等。
了解:这一时期的经济立法、民事立法以及司法制度的容。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三国法规 二、两晋法规 三、北朝法规
第二节 法律容的主要发展 一、经济立法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 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封建法制的重点。随着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法律制度也达到相当完备阶段。重点掌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容与重要历史地位以及隋朝在法制方面的教训。重点掌握唐朝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唐律疏议》的主要容以及其特点与历史地位。掌握唐朝的经济立法、民事立法和司法制度的部分容。
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隋朝法律的基本容
三、隋朝法制的破坏及迅速覆亡的教训 第二节 唐朝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形式
第三节 唐律的主要容 一、《唐律疏议》十二篇的主要容 二、经济立法 三、民事立法
第四节 唐律的主要特点与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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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律的主要特点 二、唐律的历史地位 第五节 唐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三、监狱管理
四、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 1、《宋刑统》和宋朝其他法律形式。 2、宋朝法律容的主要变化,例如刑法方面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创立“盗贼重法”和“重法地”法以及“凌迟”入律。民事法律方面不动产的典卖制度。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 3、元朝的立法。
了解: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宋朝的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一、立法活动及其特点 二、法律形式
第二节 宋律的变化
一、加重对“盗贼”的处罚
二、确认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宅典卖制度 三、“凌迟”入律
四、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 第三节 元朝的法律制度 一、元朝的立法及其特点 二、元律的主要特点 三、元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制度 (二)诉讼制度 (三)检察机关
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清时期是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高度发展时期,其法律制度反映了这一特点。清朝是满族贵族封建王朝。
重点掌握; 1、《大明律》体例的变化和《大诂》的颁布。明律的基本容和特点。 2、《大清律例》的制定,《清会典》主要容、特点。 3、清律的主要特点
4、明清法律对封建社会部所产生的资本主义萌芽的摧残。 了解:
1、各部院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 2、明清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明清的立法及其法律形式 一、明律的制定 二、《大诂》的颁布 三、“例”的编辑 四、《大明会典》的编修 第二节 明律的基本容和特点
一、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的反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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