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流程图
(行政备案)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1、养殖小区备案和畜禽标识代码申领申请表1份;
经初审,符合受理要求的当 场予以受理。
初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1份;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 由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由市畜牧兽医局窗口工作人员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畜禽标识代码证》。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登记,告知申请人理由。 养殖场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
生物制品备案流程图
(行政备案)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填写好的《自用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备案申请表》。 3、养殖场采购自用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备案审查表 4、兽医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经初审,符合受理要求的当 场予以受理。
初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由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由市畜牧兽医局窗口工作人员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养殖场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备案审查表》。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登记,告知申请人理由。 执业兽医注册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流程图
(行政备案)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一、填写好的《注册(备案)申请表》; 二、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 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经初审,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 初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 由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注册或者备案的书面决定。由市畜牧兽医局窗口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兽医师执业证》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登记,告知申请人理由。 松滋市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
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部门移交、上级交办(日常监督检查包括:对饲 案件来源: 料、兽药、畜产品安全、种畜禽、蜂业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抽查等)。 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相调查取证 对人违法事实和处罚依1、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2、收集证据,现场 据,听取陈述申辩 勘验,制作《勘验检查笔录》;3、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等 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处理意见:承办人根据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并经承办机构负责人确认 法制机构审核:承办人员将处理意见送法制机构审查 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查 不需要处罚 畜牧兽医综合执 法机构负责人批涉嫌犯罪的。 (其中拟准不予处罚。 拟处罚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 作出责令停产停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业、吊销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许可证执照、较大 额罚款)。 送达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陈述申辩 要求听证。 放弃听 举行听证会 证或超 期未提 出的。 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 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讨论决定。 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 知当事人或法人组织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作出警告、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或法人组织处 以1000元以下罚款。 立案审查(发现或收到材料后7日内)
执 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 案 行政强制流程图
(行政强制)
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批
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 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至少2名执法人员);通知当事人到场。 当事人到场的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和盖章。 制作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予以没有 依法予以销毁 依法解除查封、冻结或者扣押 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 情况紧急,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 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
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