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2019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纲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同时促进我院学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并为每学年学生评优、“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入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工学院实际,特制定暂行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制定和实施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纪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与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构成及具体计分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年学分积、量化考核分(包括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与扣分)两个部分。量化考核分由德育素质评分、智育素质评分、文体美素质评分折合后加上扣分部分得出。量化考核分总分封顶,上限为100分。德育、智育、文体美此三项单项封顶,封顶上线分别为120分、110分、100分。其中每部分由基础分、奖励分两部分组成。
(一) 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公式:
综合素质总分=学年学分积(90%)+量化考核得分(10%) (二) 量化考核分计分公式:
量化考核分=德育得分(30%)+智育得分(40%)+文体美得分(30%)-扣分 (三) 基本分、扣分部分将由团委负责填写。
第四条 备注
一、在测评时间段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均不能参与当年的奖学金和部分助学金评定。
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由工学院团委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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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细则
一、学年学分积部分
学年学分积完全按照教务处公布的学分积进行计算,计算学分积的时间截点由团委确定后发布,如果有一门课程(包括选修课)不及格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但是可以申请助学金类荣誉。
二、量化考核分部分 1、德育素质部分 1) 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为50分,凡道德品质良好,思想行为健康,同学关系融洽可获得满分。 2) 社会职务分
社 会 职 务 校学生组织、院学生会主席级别 校学生组织、院学生会副主席级别 校学生组织、院学生会部长级别、社团会长、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 校学生组织、院学生会副部长级别、社团副会长、党支部支委、党务秘书 社团部长、校院运动队队长、舞蹈团团长、学生辅导员 校学生组织、院学生会干事、社团副部长、班委、团支部委员 校、院运动队队员、校、院合唱队队员、舞蹈团队员 课代表、宿舍长、宿舍安全员 社团干事、教学信息员 备注:
1.所有校学生组织必须为工学院承认的正式组织,否则不进行职务加分。
2.任期满一学年的给予满分;任期不足一年但是满一学期的加相关职务分数的一半(在任期间对其组织
有重大贡献的另做处理);任期不足一学期的不是因过失离职的加相关职务1/4分数。同系列职务任期各一学期的(如:第一学期任班委,第二学期任班长;第一学期任干事,第二学期任副部等),两职务均视为第一职务。
3.第二职务奖励分为职务相应的分数乘以10%(辅导员按50%算)第三职务及以上不予加分(原则上不
鼓励担任多个职务)。 4.职务认证说明: 1)
校学生组织、院学生会及社团职务认证均以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课堂素质教育管理认证系统为准,社团会员一律不予认证。 2) 3)
班级中,班长、团支书由班主任签字认证,其它班干部(包括宿舍长、宿舍安全员)由班长认证。 进行虚假证明者,将予以记过处分。
得 分 40分 34分 28分 24分 20分 16分 13分 10分 7分 3) 荣誉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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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荣 誉 级 别 校级(班级所有成员) 十佳班集体 9分/次 十佳班集体 12分/次 得 分(学年内) 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8分/次 先进班集体 11分/次 优良学风班 7分/次 “先锋杯”优秀团支部 10分/次 团体类 北京市级(班级所有成员) 类别 荣 誉 级 别 三好学生 15分/次 优秀学生干部 其他重大表彰中获奖(如:党校之星、全国级 15分/次 全国级 得 分(学年内) 北京市级 10分/次 北京市级 10分/次 校院级 8分/次 校院级 8分/次 个人类 党校优干、校级优秀心理委员、校十大社团人物、优秀共产党员等) 7分/次 优秀组织委达标创优竞赛活动获奖 优秀团支书 优秀团员 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 8分/人 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 北京市 10分/人 班长、团支书 3分/每学年 4分/每学年 7分/人 校级 8分/人 6分/人 院级 6分/人 其余班委 1分/每学年 2分/每学年 其他 班级获得 校级荣誉 班级获得 市级荣誉 备注:
1.团体类取一次最高分、每学年个人类第一项加全分,第二项得分减半,第三项得分减为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2.个人类中针对班长和团支书两项加分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得分累加。
3.其中,团体类活力团支部立项成功不予加分;个人类组织、社团等内部评出的先进个人不予加分。
4.对于测评制度中不包含的加分项,被测评人需自行开出相关荣誉的证书,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并找相关负责人签字证明,由工学院评优小组进行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4) 思想素质加分
项 目 积极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得 分 影响较小 影响一般 影响重大 7分 13分 5分 10分 15分 社 会 贡 献 昧、抢救伤残等(需派出所等重要国家机关证明材料) 进行无偿献血(需献血证明复印件) 进行造血干细胞捐献 备注:
1.本条目所列加分项均需被测评人出示原证书及复印件,并能证明此项荣誉获得的时间在当次测评时间段内。 2.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不可累加,只取1次最高分。其中只进行造血干细胞入库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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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宿舍管理加分
此项分数主要根据工学院学生会自律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记录进行加分。
项 目 市级宿舍奖项 校级宿舍奖项 院级宿舍奖项 备注:
1.学年内,宿舍加分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5分。
2.学年内,同时获得同系列市、校、院级荣誉称号或奖项的宿舍,成员加分只取1次最高分。 3.各级五星宿舍按照各级宿舍一等奖进行加分。
一等奖 10分/人 一等奖 8分/人 一等奖 7分/人 得 分 二等奖 8分/人 二等奖 7分/人 二等奖 5分/人 三等奖 7分/人 三等奖 5分/人 三等奖 3分/人 优秀奖(单项奖)5分/人 优秀奖(单项奖) 3分/人 优秀奖(单项奖) 2分/人 6) 社会活动奖励分
在测评时间段内获得的有关社会活动的荣誉必须由被测评人出示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活动举办方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
项 目 志愿服务(非商业性) 校院级班级、团支部活动(学雷锋团日活动等) 省市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优秀团体 一等奖 7分/人 负责人 15分/人 校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优秀团体 院级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优秀团体 (负责人加全分,组员减半)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校院级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寒(招生宣讲)、暑假(成功结题)社会实践加分 一等奖 10分 省市级 10分/次 一等奖 5分/次 省市级 5分/次 负责人 12分/人 二等奖 7分 校 级 7分/次 二等奖 3分/次 校级 3分/次 三等奖 4分 国家级 5-15分 二等奖 5分/人 得 分 北京市 5-8分 三等奖 3分/人 组员 8分/人 组员 6分/人 优秀奖 2分 院 级 3分/次 三等奖 2分/次 院级 2分/次 学校、学院志愿者 3-6分 优秀奖 2分/人 备注:不能提供志愿服务时长的加最低分,其余按照志愿服务时长1天以内加最低分,每增加一天,增加1分,加满为止。一般6小时为一天,采用向上取整原则,不足一天按照一天计算。
1.所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优秀团体加分只针对学校或学院下发通知要求学生参与并成功结题的活动,均需要提供第二课堂证明。其余可记录社会实践次数,但不加分。
2.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优秀个人、优秀团体三个加分项目可以累加,但上限为17分。
3.志愿者须院团委认证后方可生效,时长证明需提供志愿北京时长证明或者其他加盖有正规非商业组织公章的时长证明证书。志愿者活动只取两次最高分。
4.学年内学院班级、团支部活动活动分数与其它社会活动分数可累加,奖项高者加全分,次者分数减半。 5.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论文评选参考当年社会实践评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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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育素质部分 1)基本分部分
基本分满分40分。基本分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学风督察结果。学习态度积极端正,上课热情高可获得满分。
2)奖励分部分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信息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于求知欲强,刻苦钻研,在学术、科研及其它方面做出成绩的同学,可以获得智育素质奖励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项 目 国家承认的认证考试(包含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机械见习工程师认证、低压电工证、CAXA工程师证、语言类证书等,不包括C语言考试后满足分数要认证 考试 求后缴纳一定数目的钱获得的ITAT证书) 北京市承认的认证考试 普通话考试 一级 5分 二级 4分 5分/次 三级 3分 40分/次 8分/次 得 分 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必须能够被SCI检索。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 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必须能够被EI检索。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 论文 著作 在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 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作品(非学术性作品包括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但不包括消息、新闻、通讯、采访等) 在校院级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作品(需出示相关期刊,但不包括宿舍周报) 大学英语四、六级 一次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499分之内加5分,500分以上加7分 30分/次 15分/次 10分/次 8分/次 3 分/次 5分 5-7分 项 目 国家级 自主申请科研项目(结题者) 一等奖 50分/次 一等奖 38分/次 一等奖 25分/次 一等奖 18分/次 一等奖 10分/次 8分/人·次 二等奖 42.5分/次 二等奖 30分/次 二等奖 20分/次 二等奖 13分/次 二等奖 8分/次 市级 6分/人·次 三等奖 35分/次 三等奖 22.5分/次 三等奖 15分/次 三等奖 8分/次 三等奖 5分/次 发明专利 30分/次 5
得 分 校级 5分/人·次 入围奖 20分/次 入围奖 15分/次 入围奖 10分/次 入围奖 5分/次 入围奖 3分/次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国际级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院级 获得一项国家专利(审批通过,有证书) 15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