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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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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企业家朋友咨询如何设计公司的持股主体?实务中的情形比较复杂,诉求也各有不同,但基本的逻辑是一样的,主要是判断不同持股主体面临的税务负担差异。公司持股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三类,其来自持股公司的所得应缴纳的税额差异究竟怎样,依据现有税法及相关文件,本文简要分析如下:

01

非上市公司

股东来自持股公司的所得主要包括分红及股权转让所得,在公司上市之前,不同的持股主体税收负担差异如下:

一、分红所得:

(1)自然人持股,需就分红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如是一般的持股平台,个人合伙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该有限合伙企业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8号公告的规定,选择按单一基金核算的模式,则个人合伙人来自公司分红的所得,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持股主体是公司制法人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该分红来自居民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最终个人股东获取所得时,仍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二、转让股权所得:

(1)自然人持股,转让股权所得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一般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符合财税8号公告的规定并选择按单一基金核算的模式,则个人合伙人来自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3)如果持股主体是公司制企业,转让股权时交一次企业所得税,但会面临双重纳税,最终股东获取该所得时,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从以上分析来看,单从税务成本来看,由于公司持股将面临双重纳税的风险,自然人持股的成本可能是最低的,但即使是这样,大多民营企业家也不愿意去缴此个税。在实践中究竟如何去应对呢?笔者建议企业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大部分由公司主体持股:

(1)大多数情况下,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流动性较差,股权转让并非股东所得的主要来源,所得主要来自红利(即使没有直接分红而通过其他应收款挂账超过1年的挂牌,税务上也是视同分红),此时可以考虑由公司当作持股主体规避缴纳个人所得说。

(2)典型的情形是,公司由自然人持股,而且积累了大量的未分配利润,为了改制上市(创业板、科创板股本至少3000万元,主板股本至少5000万元),其中留存收益折股的部分需要缴纳20%所得税。如果在公司发展早期,进行了税收筹划,主要由公司制法人企业持股,则可以大幅度节约上市的成本。

当然,有的公司财技高超,利用新三板进行监管套利,选择在IPO之前先行在新三板挂牌,利用新三板挂牌的中介机构成本较低,以及分红、股权转让均比照上市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节省了巨大的税务成本。

(3)即便是在上市之前引进投资者,新股东允许原股东部分套现,亦可以通过先让公司股权平价转让给个人,再由个人溢价转让,避免公司双重纳税,达到节税的目的。

02

上市公司

与非上市公司不同的是,对于上市公司,无论是分红还是股票转让,相对其他持股主体,自然人持股税负成本优势更加明显,持股超过1年的自然人享有的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是免税的,股票转让(限售股除外)所得亦能免税,而公司法人持股主体,其股票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属于金融商品,股票转让环节还涉及增值税,无论是公司、有限合伙企业还是其他资管产品等持股主体均是金融商品增值税(含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纳税主体,而自然人是暂免缴纳股票转让的增值税。

因此,上市公司尽量筹划为自然人持股应是理性选择。但问题是,之前的建议是在非上市公司建议主要股权由公司持有,在什么时候通过何种方式转变为自然人持股呢?最好选择在公司整体变更后申报IPO材料之前,将部分股权(将来要退出的部分)平价转让给企业家个人持股,这样税务成本会相对较低,如能与当地税务管理沟通好甚者可能暂时不用纳税;如果选择在上市之后转让,则企业家将承担IPO溢价所带来的税务成本。公司上市后,上市公司成为了资本运作的平台,公司融资和筹划的空间更大,设计持股主体的考量涉及的因素更加复杂,比如在上市之前安排一些股权由有限公司持股,将来大股东可以发行可交换债权,则会极大减少交易成本、信息披露成本及融资成本。另外,如果为了便于股权的控制和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持股亦是合适的选择。

结论:上市之前,建议尽量公司制法人企业来进行间接持股,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旦准备IPO,应及时将股权转让给个人,上市后的股权溢价是主要考虑因素,自然人持股税务成本最低。

风险提示:

以上分析不构成对任何人及任何企业的实质性操作指导。正如前面所述,实务中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建议企业家在规划公司股权顶层时,咨询有经验的税务律师团队做好尽职调查,审慎设计。

公司股权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经常有企业家朋友咨询如何设计公司的持股主体?实务中的情形比较复杂,诉求也各有不同,但基本的逻辑是一样的,主要是判断不同持股主体面临的税务负担差异。公司持股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三类,其来自持股公司的所得应缴纳的税额差异究竟怎样,依据现有税法及相关文件,本文简要分析如下:”01非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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