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式管理,为了便于管理,每月须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含水电费、洗涤费)。酒店提供的住宿均属酒店财产,请妥善保管,损坏照价赔偿。
员工退宿时,应整理好自己的物品,把钥匙交后勤管理人员检查,同时归还住宿证,移交所管物品,交清管理费用。确定无误后签字,方可办理退宿押金手续。 工作时间
酒店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不含用餐时间)。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尽心尽职做好本岗位工作。当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员工应予以合作和支持,酒店根据情况发给加班费或调休卡。无充足理由且未经批准,而又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作旷工处理。 考勤
所有员工都应在上下班刷卡登记,严格遵守考勤作息制度,酒店以此计算员工的出勤,并作为当月工资的计算依据。 试用/培训期
招聘的管理人员或业务技术骨干试用期为1~3个月;招收的普通员工培训期为3~6个月;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旅游专业高中中专毕业生培训期为3个月。 工作勤奋、技术好、表现突出,申请批准后可缩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培训期,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辞退并备案。 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分合同工、聘用工和钟点工,院校实习生作为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用工补充。酒店与员工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辞职与辞退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对严重违反酒店制度或试用不合格的员工,酒店提前通知解聘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五.行为准则
1、 员工应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纪律,讲究职业道德,维护酒店声誉。 2、 员工须严格贯彻集团品牌规划、集团VI规范、集团品牌与公共关系管理手
册等相关制度,确保酒店形象的一致性。
3、 只有以下人员有权答复媒体(电视台、报社、出版社、广电局等)关于酒店
情况的问询,总经理、公关部负责人或由总经理指定的发言人,所有其他人员应将媒体问询提交给以上三种人员。
4、 员工必须首先得到部门主管的批准,才能在部门主管的陪同下,应要求就酒
店相关事宜向警察做法定陈述,以避免自相矛盾,对酒店不利。
5、 员工不得接受业务单位和宾客的宴请,对执意邀请的亦要给以解释,求得谅
解。如果由于业务上的需要,可由部门经理(负责人)作代表或授权应酬。 6、 员工不得以业务交易的关系、以酒店与外部团体的关系收取或给予金钱,或
其他形式的报酬。
7、 所有计算机系统设备只限用于商务运作,任何员工不得任意复制、售卖或以
其他方式将酒店研发、使用、准用的软件(包括所有版本的程序和相关文档)向外散发。
8、 住店客人的身份、房间号码严格保密,未经客人同意,员工不得泄露任何信
息。公安人员索要信息除外,但最好得到部门主管的授权。 9、员工在酒店内拾到任何失物,一律送交酒店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10、 所有员工面对客人时都有主动的微笑和问候。
11、 所有员工面对客人都是热情友好、谦恭有礼、殷勤主动的。
12、 在酒店任何场合,酒店员工面对客人的服务要求时都不推诿,对客人的要
求需要尽力予以满足,如确实不能满足客人的,应告诉客人将会在多少时间内答复。
13、 来电应在铃响三声之内接听,超过三次接听后应先表示歉意。
14、 员工必须正确对待宾客的意见和批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宾客争吵。 15、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除经部门领导批准外,不得陪同亲友参观,不得会客。 16、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1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酒店客用场所、使用客用设施以
及配套娱乐设施。
18、 员工上下班应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除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
理(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客用场所外,员工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得出入宾馆正门、大厅、餐厅等客用场所。下班后不准在客用场所闲逛,不准大声喧哗,如进入客用场所消费,不得穿工作服、佩戴工作铭牌。 19、 员工在工作时间须佩戴工作铭牌,随时接受酒店的检查。
20、 员工上班必须穿工作服。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工作服穿出酒店(除总经理
批准的有关人员以外)。
21、 员工若需携带物品出酒店的大门,须将经人力资源部签署的出门单交门卫
验证后,方可出门。
22、 员工更衣室应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不得在更衣室做任何有碍公共秩序的
行为;更衣柜应上锁,不准私配锁匙,不得贮藏食物和贵重物品。 23、 员工应掌握安全常识,若出现火警等意外事故时,应按安全部制定的程序
处理。
24、 员工应爱护酒店财物,反对浪费,增收节支。
六.薪酬/福利
薪酬制度
酒店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工资等级在员工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确定。每月25日前支付当月工资。
工资中应扣项目:各类假期的缺勤、各类社会保险个人应付费用、工会费、个人所得税、用餐费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实际状况给予相应的扣缴。
对有突出成绩的员工,可在本类本档工资标准范围内晋升;对严重违反企业制度的员工,可在本类本档工资标准范围内下浮工资。
保险与医疗制度
1.保险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和公司的相关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各项保险的个人缴费额由酒店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生育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生育保险。 2.医疗
酒店为合同制员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员工生病,须到酒店的医疗中心或经医疗中心证明后转至社会定点医院就诊。参保员工的医疗费用,在次年一月份集中按规定的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员工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部分员工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社保机构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结算。聘用工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均参照参保员工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在次年一月份由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全年未报销医疗费用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和奖励。 津贴制度 1.英语津贴
经过酒店管理公司组织的年度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者可享受英语津贴: 初级30元/月,中级45元/月,高级60元/月。
2.厨师技术津贴
经过酒店管理公司组织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考评,合格者可享受厨师技术津贴:
A级每月1500元 B级每月1000元 C级每月700元 D级每月500元 E级每月300元 F级每月200元 G级每月150元 H级每月100元 I级每月50元 3.服务师技术津贴
在集团各所属酒店前台服务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以上,经过酒店管理公司考评合格并授予服务师职称者,可享受技术津贴:
初级30元/月,中级60元/月,高级100元/月。 作为技术人才引进的员工,可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4.维修技工技术津贴
在集团各单位设备维修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经过酒店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合格的员工,可享受维修技工技术津贴:
中级40元/月,高级60元/月。
作为技术人才引进的员工,可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津贴
获得国家颁发的财务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财务会计、审计、核算、出纳岗位的员工和获得国家颁发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工程预决算岗位的员工,可以享受职称津贴:
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 6.学历津贴
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在集团所属单位工作满一定年份,工资在一定级别以下,可以享受相应的学历津贴160元/月至260元/月不等。 7.技术比武津贴
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年度技术比武,获得个人项目优胜,可以享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