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舞台灯光音响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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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及服务 xxx工程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 购 计 划 号供应商 (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
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篇二:舞台灯光音响设购买合同范本 舞台灯光音响设购买合同范本
1. 合 同 书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乙方承接甲方 舞台灯 光,音响设备的购置服务,具体配置见附件价格单。在甲方确认 后签订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
施工和调试工作。 二、产品验收标准: 1.品牌、数量与附表所列规格、型号相符,以乙方提供标 实为准。
2.保证灯光音响调试最佳效果。 3. 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给甲方设备使用、日常 2 维护负责人技能培训以及技术支持。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元)。 2.甲方在签定合同时首付给乙方灯光音响设备购置订金百 分之四十即人民币 元整(¥ 元),在货物到达 安装现场后经过甲方负责人验收,再次付给乙方百分之四十即人 民币 元整(¥ 元),余下百分之二十,即人民 币 元整(¥ 元)在安装调试完成后七日内一 次性付清。 四、施工标准及工期 甲方负责设备的运费、税金。乙方负责安装调试技术,达到 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验收标准,安装调试音响所发生的零配件均 有乙方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全部设备发 至现场。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第一、二条之规定,甲方可拒绝付余款。 2.甲方有违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每延误一日按合同总额 百分之五付给乙方违约金。 3.如设备合同履行期间有更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3 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费用。 六、合同一式两份共 页,其中合同书 页,附表 页,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 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食宿,提供设备库房及保管。 2.甲方协调场馆现场电力和工作人员。 3.甲方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 年 月 日篇三:灯光采购合同 宏亿数码广场购销合同 买方:
长春奥奇广告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卖方:中山市迈源光电照明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一、 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总货款金额为429490元,最后经甲乙双方协议成交总金额为375000元,大 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二.效果的确认:
见副本《海航大楼效果图》和对应的cad图 三.付款方式与交货期: 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乙方安排生产,
交货期限为20天。乙方分批发货,当货物总量发至总货物比例约为70%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货款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其余货款在乙方产品全部通过物流发货到长春后,到货后甲方验收无误,并通过物流代收货款75000元整,(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四.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对其生产的光源灯具产品保修 三年,人为损坏, 现场电压过高(属保修期内的保修产品均以以量抵量为原则)。. 五.验收及质量异议:
甲方收货时,甲乙双方共同或由甲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数量短少及表面损坏等质量问题,双方书面确认,或由甲方通知乙方确认后并协商处理方案;对于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甲方在收货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依据(甲方退回认为质量有问题产品),经乙方确认确属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15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提出的有关异议,可视为甲方无异议。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甲方不按期提货,违约方须向守约方偿付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延期交/提货10天以上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不能交货(或提货)部份货款30%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长春,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递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其它:
1.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
当措施减少损失。
2. 乙方只负责供货。不承担安装、运输及工程等其它费用。
3. 合同附件包括效果图、施工图、乙方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经办人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必须加盖公章。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办人: 经办人: 2013 年 10 月 14 日
转账卡号: 622848 0104 6218 18715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周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