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客运车辆税费征收减免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5]9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5.02.06 【实施日期】2005.02.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交通厅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客运车辆税费征收减免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客运车辆税费征收减免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六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桂政 1 / 2
发[2003]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乡村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字[2004]1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发展我区农村客运,方便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前我区农村客运、公路现状和存在问题
据统计,到2003年底,我区乡镇总数为1329个,其中99.92%(1328个)开通客运班车,行政村总数为14704个,其中74.2%(10910个)已开通客运班车。通达乡镇村的客运班线数量为1379条,投入的客车数为14508辆,客座位279751个,占全区营运客车总数的42.7%,开行方式主要有普通班车客运和城乡客运专线车。
我区有等级公路45284公里(其中四级公路30763公里),等外公路13167公里,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合计43930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64.2%。按行政等级分,县道和乡道里程合计46840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68.4%。
目前农村客运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客运车辆运行公路等级低,绝大部分是在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上运行;二是由于路况差,客运车辆油耗高,机件损坏快,维护成本高;三是客源分散且流量小,实载率低,营收少;四是各项税费负担重,收不抵支;五是农村群众收入水平低,票价低;六是违法经营严重,冲击合法经营者。根据调查统计测算,1辆19座的中巴客车,运行里程39公里,日行程4个班共156公里,实载率50%,每人票价5元计,如按月计算,其成本支出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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