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政府采购
中心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甘办发[2006]31号 【发布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06.04.06 【实施日期】2006.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
(甘办发〔2006〕31号 二○○六年四月六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自2004年正式开展工作以来,按照《政府采购法 》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集中采购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现将《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转发你们,请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以利这项工作的规范和坚持推进。 特此通知。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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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是2003年11月经州委、州府批准成立的新机构,2004年正式开展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工作情况
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州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州政府办公室党组的领导下,在州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州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采购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采购中心自成立伊始,就把提高全体人员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组织职工系统学习《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 》以及国家、省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二是多次到省采购中心、绵阳市采购中心学习有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从而为开展我州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中心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操作,确立了“高起点、严要求”的指导思想,下功夫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相继制定了《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规程》、《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流程》、《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投标程序》、《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保密规定》等十几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集中采购的规范化运作。
(三)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内部约束机制。中心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准”,即: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加供应商的“吃请”;不准参加供应商或厂方提供的旅游活动,必要的考察活动必须报上级领导批准;不准收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对确实无法拒绝或者无法退回 2 / 3
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主动说明情况,及时上报处理。为保证廉政制度的有效实施,
还建立了采购业务方面的内部约束制衡机制,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采购业务执行相分离;采购业务执行与采购合同审核相分离;采购合同签定与采购资金支付相分离,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两年来中心人员多次拒绝供应商的吃请和回绝供应商的好处费。同时对于供应商的合理要求,在不违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前提下,积极协调解决。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较好完成采购任务。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部门委托项目的采购任务,两年来共完成采购预算资金666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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