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制度编码 印刷版本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公司工程结算回款及清欠管理办法 AZ-04-2024-003 2024年第一版 责任部门 财务管理部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公司 工程结算回款及清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公司工程造价审结和工程结算回款速度,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防止不良债权的发生,降低应收款项坏账风险,完成现金流回款指标、清欠指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造价审结是指项目竣工投产,验交合格后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造价部门报审的项目造价审查通过,出具结算书或结算表。工程结算回款包括项目预付款、进度款、项目审结后结算款、保修款和甲供材料结算。
第三条 现金流回款指标包括货币资金和**公司内部转账款项;清欠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内部单位款和预付账款。
工程造价审结和工程结算回款(以下合并简称结算回款)是一项涉及公司各个业务管理部门的综合、系统、常态性工作,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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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各级单位主要责任部门有:计划、合同、造价、生产、财务、材料、技术。
公司各级单位主管领导要纵向沟通、横向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限期解决,以收回项目全部审结款项为最终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总会计师、安全副总监、经理助理任副组长的结算回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计划经营部、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生产协调部、财务管理部、物资管理中心、技术质量部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基层单位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审定各单位结算回款工作管理办法和公司年度结算回款工作计划;二是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公司日常项目结算回款全面工作;三是对结算回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四是负责对难以清理的事项做出诉讼决策;五是负责逐级考核、评价、奖罚下级单位项目结算回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结算回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由财务管理部主任担任,负责人由工程结算岗和往来岗会计担任,成员由各基层单位财务主管组成。结算回款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制订公司现金流回款及清欠计划,分解现金流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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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及清欠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二是组织、协调、监督公司各单位结算回款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各单位结算回款工作完成情况,向结算回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罚意见;三是建立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管理档案,掌握债权的形成、性质、账龄、债务人及经办人的基本情况,逐笔落实清理责任、限定完成时间;四是按要求定期向上级报告本单位结算回款及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比照本办法成立相应的结算回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可行的工作目标及管理办法,明确分工,将结算回款责任落实到岗位。
第六条 公司结算回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结算回款工作例会,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第三章 部门责任分工
第七条 造价部门:负责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项目投资计划的下达、增补和项目概算批复的等方面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综合管理,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及时做好项目合同签订、变更、中止等方面的工作;依据合同法律法规,按照建造合同惯例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参与协调与建设单位合理约定项目预付备料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款和甲供材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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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比例和相关条款;负责项目预结算和造价结算审查管理,协调生产、材料、技术部门全力配合工程造价审查中涉及物资价格、甲供材料结算、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项目变更奖励索赔签证等工作;及时编制完工项目工程造价审结计划,逐级下达,按审结计划督促、考核、奖罚各单位项目造价结算工作。负责项目结算回款流程与建设单位造价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八条 生产部门:负责项目开工和施工过程管理,负责客观统计项目完工进度和进行实物工程量的统计盘点,逐级汇总上报建设单位和上级单位,为项目进度款结算提供依据。配合造价部门造价结算审查,办理工程竣工验交相关手续,及时安排处理尾项工程和保修事项。协助项目经理部及时办理项目结算回款流程与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
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结算回款流程中结算挂账、资金计划、收款和转账流程的审批和相关发票账单的出具和结算回款业务;负责项目结算回款工作信息的反映、传递、反馈、督促。负责往来清欠日常管理工作,为往来清欠工作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负责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预警通知和催款通知。
第十条 材料部门:负责项目材料结算工作,与建设单位及时核对甲供材料数量、价格、结算金额,为项目结算回款提供相关甲供材料结算审批手续,满足项目结算回款要求。
第十一条 技术部门:负责项目竣工资料的组卷、验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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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为项目结算回款取得建设单位相关竣工资料审批单据。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结算回款的第一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回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全部应结算回款额的回收和债权债务清理负全部责任,对于项目结算回款涉及的有关建设单位和公司各部门安排的工作必须全面履行职责。对以前年度欠款,清欠责任人进行清欠工作时,需取得债务单位对清欠人工作的回执。清欠责任人必须定期填写“清欠情况汇报单”,注明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预计回款时间等,上报公司结算回款工作办公室。清欠责任人每年末财务决算之前,必须取得债务单位的“债权债务签认单”,保证各项债权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人事部:对于清欠责任人没有完成清欠事项欲调出公司的,各单位清欠部门如果不能指定人员接替清理,人事部不得为其办理调转手续,直到其本人或有指定人员接替其继续完成清欠事项。
第十四条 纪委监察部:负责对因失误或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清欠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计划经营部门:负责解决清欠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问题。对需要借助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企管法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法规部门或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文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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