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说明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工具。为鼓励广大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 号)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教字 [2014] 4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重点
1、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所需教材,教材内容必须符合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2、同等条件下,学校将重点立项以下教材:
(1)基础课(含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有一定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的教材;
(2)体现新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3)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4)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二、立项条件
1、教材的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
2、为确保教材编写质量,立项教材的主编原则上应由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且主讲申请立项教材所对应课程两轮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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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教材编写应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满足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5、申请立项的教材必须有试用讲义。三、材料要求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专家推荐表》(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填写该表)
3、教材试用讲义。
以上申请材料,由各系(院、部)汇总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具体联系方式见通知)。
四、资助办法
1、学校给予每部立项教材8000元的经费资助。以上经费资助,在学校发文立项后可报销经费总额的30%,通过中期检查后,可报销经费总额的35%,在出版社出具出版合同或教材出版后,报销余下的35%。
2、所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编写教材的研究和出版。3、同一教材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五、出版要求
1、本次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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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
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教材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中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3、教材出版时应在合适的地方标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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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
申 请 书
教 材 名 称:
主 编 姓 名: 所属学科名称: 所 在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年 月
信息科学类。
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填 表 说 明
明确、言简意赅。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
二、封面中教材所属学科的填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专业目录》。请填写对应的二级代码和文字,如:0712电子
三、申请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审核和签署
一、申请书的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