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煤炭的成本进行评估;通过对折旧费用历史同期数据的比对,发现企业当期折旧列支是否正确,有无多提、少提折旧。
第五十二条 煤炭采选业
1.应税收入评估。以单位生产成本耗能、吨煤生产耗用电量等指标为切入点,评估煤炭的产量;迟记销售,自用产品未视同销售;低价销售,企业将产品低价销售给关联企业进行冲抵往来结算;煤炭副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全额纳税申报。加强与煤炭市场管理部门、技监局的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小煤窑明停暗采、夜间销售从而隐瞒申报收入的现象发生。
2. 成本费用评估。摸清该行业固定资产划分的特殊性,注意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安全生产费用、塌陷费的支出范围是否合理;允许记提的各项预提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等)年末余额是否作纳税调整;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否准确。
第五十三条 水泥生产行业
1.应税收入的评估。调取企业化验室?水泥陪比(调整)通知单?中的熟料配比,利用投入产出比方法;或通过从电力部门取得的耗电数据,利用单位产品定耗方法,估算评估期的水泥产量。通过税负率查看收入是否真实;通过包装物破损率推算实际使用数,核实包装水泥数量是否真实;通过成品库上车费推算水泥销售数量,并通过现金流量,查看与收入是否匹配;通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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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生产耗用的时间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涉税疑点和线索。
2.成本费用评估。重点是人员工资、煤耗、固定资产折、购进运费。水泥行业生产人员和上车费基本采取是计件(包括产量系数)工资,因此可以根据产量计算工资成本列支是否合理;根据煤耗率和产量,计算企业取得煤炭发票列支成本是否真实;调阅企业固定资产原始凭证,防止企业在筹建期间估价入账计提折旧,并通过折旧费用先后比对,查看当期折旧计提是否合理。对企业购进材料运费发票吨位数量进行分类统计,与企业外购材料数量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虚开运费发票入账。
第五十四条 粮食白酒行业
1.应税收入评估。分析“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结合销售方面的有关合同,看是否有销售滞后的现象。分析销售折扣和折让是否按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纳税处理。结合费用类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或产品类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用酒、职工福利用酒等是否做销售处理。
2.成本费用评估。利用投入与产出比方法,运用出酒率、制曲率和曲药耗用等指标,根据评估期原材料粮食领用的数量,测算评估期企业的出酒率,计算评估期原酒或白酒可能的产量,同“在产品”或“产成品”账户当期借方发生额数量相比较,分析是否存在产品已生产但未入账的现象。视同销售成本接转是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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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利用百元收入包装费含量、百元收入运费含量和百元收入工资含量等评估指标,测算企业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情况。
第五十五条 食品制造业
1.收购环节的评估。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评估收购数量,从第三方了解收购价格信息,评估有无虚抬收购价格现象,也可以直接到农户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收购有关情况。强化现金交易真实性评估,对企业资金往来有嫌疑的,可以进一步通过查看原始凭据,将企业收购金额与企业当期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应付账款明细账相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虚假收购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现象。
2.生产环节的评估。食品制造企业产品都有比较固定的配方比例,可以根据所耗原材料、动力定额来推算产品的产量,以产品产量和库存变动情况推算的销量,核实产品销售收入。通过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指标,评估产品实际产量,进而评估出纳税人是否存在有隐瞒销售收入,及时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线索和问题。
3.销售环节的评估。食品制造企业在销售时按销售量会有返利行为等情况。重点评估生产企业给予购货方的返利是何种形式,现金折让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是否有冲减收入、隐匿收入现象。结合纳税申报数据,重点评估企业将有奖销售、促销品赠送他人、在节日将食品发放职工作为福利等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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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项损失的评估。食品制造企业的商品保质期限和包装都有严格规定,因管理不善或包装问题很容易造成商品破损、变质不能上市。重点评估企业商品出库的用途,是非正常损失的应做转出进项税处理,没有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五十六条 家电生产行业
1.应税收入评估。通过投入产出比和能耗测算等方法,测算评估期内产品产量是否真实;结合企业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实企业资金来源和用途,发现异常资金流动,以此为线索,追查有无账外经营行为;企业与其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2.成本费用评估。有无将购入的模具作为低值易耗品在当期费用中扣除,租赁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行政性罚款支出是否做纳税调整,有无将以前年度的费用在本年扣除,有无虚列人员工资,从关联企业借款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木材加工行业
1.应税收入评估。根据出材率测算企业的产品产量;根据企业机器设备的功率,测算企业使用的电量,与企业实际发生的电量相比较,查找销售收入可能存在的问题值;根据出材率测算企业下角料的产量,推算企业其他业务收入变化情况。
2.成本费用评估。评估重点是原料成本、工资、固定资产折旧等。根据企业往来款项,发现有无长期挂账现象,是否为虚增收购成本;通过产成品产量与出材率测算企业原料的购进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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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定额,分析企业职工数量;通过对折旧费用的比较,发现有无多提折旧费用现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指标体系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指标体系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部分工业企业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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