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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剖析汇报(检察公诉人员版)》
我是年月份参加检察工作,我从事检察工作已将个年头。年月份加入中国共产党,党龄年。在新的世纪里,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加上自己主观的努力,我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已经过去的思想、工作、学习,作以下自我剖析。
首先,我在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基础上,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剖析思想根源,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其次,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党政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大类问题和种表现,我本人认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向党组织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在检察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念不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能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但自己花时间学习党的理论文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得不透,没有力求全面发展,偏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新的政治理论掌握得不深,不透。
二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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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提职、晋级等问题上,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党和人民多做一些什么。在从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着对律师、当事人态度不够和蔼的问题。
三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检察工作应该独立。有片面追求单一的法律标准的倾向,不太重视领导批示,对检察工作中常常忽视了党的领导,对纪委等单位对案件的批指示,态度上不够尊重,有单纯的业务思想。
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解决复杂案件、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
近年来,公诉部门频频有办案人员和部门领导出问题,我没能积极地从这些反面例子中吸取教训,反而消极地认为公诉工作目前也属“高危”部门,有平安安完成任务,甚至有平平安安混退休的想法,缺乏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回忆近年办理过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案件主要有刘国兵、刘永远、李金土、林惠玉等案,虽然在审查中我能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的意见,但遇有开庭时却只把无罪的依据向法庭提出,不说自己的结论意见,仅说“请法院依据本事实,依法裁判”。有回避责任,踢皮球给法院之嫌。纠其原因还是对疑罪从无的刑事原则缺乏彻底贯彻的勇气,不能理直气壮执法。
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对于违反程序的案件多注重实体上的解决,没有解决程序纠正的对策,缺乏解决的办法。在办案中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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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办案,自己身处是上级公诉部门,却忽略了对下级院的指导。遇下级院查问批复理由或对批复提出置疑时,往往缺乏做耐心的解释工作,有时态度生硬,甚至在报告中直言下级院对法律理解有错误。对基层同志的工作不够尊重。
自以为从事检察工作年,出了不少力,把人生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检察事业,做好本职工作,满足于不出问题,当好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做好份内的事就可以了,没有争当先进的意识。因此,工作中,只是平平淡淡,只求本职工作完成好,领导安排的任务去完成,被动地工作,本职以外的、领导不安排的不管不问,有与己无关的思想,超前意识不强。如此影响了工作能力的发挥,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五)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六)业务能力不够过硬。虽在年的检察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实际工作经验,平时也不断地加以总结,能与业务能力较强的同事同行交流,并通过业务实践不断加强提高业务水平。但因为以往正规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的缺失,和长期只注重实务,只注重解决所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检察业务认识上的偏颇,导致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不够系统。对此,近年来,我不断通过业余时间,通过对所办过的案件进行总结。
在对高检贯彻“三个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重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