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程序,保证公司的人才需求和引进合格的人才,保证公司合理的人才结构,为公司的经营生产提供合格的人才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是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招聘计划的制定,建立人才引进渠道,实施人员招聘录用等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的提出、培训、试用及考核具体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 4.1 招聘计划 4.1.1 年度规划
各部门于每年12月30日前应拟定“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行政;行政部汇总各部门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目标要求和人员现状拟定次年公司“年度人员规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4.1.2 临时需求计划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或人员临时变动,需要补充人同时,应提出临时人员需求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行政部办理。 4.1.3 招聘计划
行政部根据“年度人员规划”和各部门的临时人员需求计划,拟定“人员招聘计划”,其内容包括:
a、需求岗位及人数; b、岗位说明; c、招聘方式; d、招聘时间等。
4.2 人员招聘测试程序及测试方法
4.2.1 人员招聘测试程序 a、普通员工
报名 资格初审 面试 资格复审 体检 确定人选; b、中层以下管理人员
报名 资格初审 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 资格复审 体检 确定人选;
c、中层以下技术人员
报名 资格初审 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 实际操作 资格复审 体检 确定人选; d、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报名 资格初审 总经理面试 综合素质测试 模拟任职谈论及现场答辩 心理测试 总经理复试 资格复审 体检 确定人选。 4.2.2 测试及识别方法 a、报名
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同时附上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各种资质证书的原件; b、资格初审
由行政部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及工作经历,作出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并进行初步面试; c、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后,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初步考文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状况,并填写“应聘面试测试表”; d、综合素质测试
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还应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一般采用笔试方法,按不同岗位进行试题测试,并对测试结果作出评估; e、实际操作
对专业技术人员还应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根据不同技术岗位进行实作题测试,并结合现场实际操作作出评估;
f、模拟任职演论及现场答辩
对中层以上的干部还应进行模拟任职演论及现场答辩,并由公司领导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测试与评估; g、心理测试
对中层以上干部及公司领导职位,还应进行心理测试,由公司领导组成心理测试小组进行心理测试; h、总经理复试
对通过以上测试的中层以上干部及特殊要求的人才,最后由总经理进行面试。 i、资格复审
对决定录用的人员还需进进行资格复审 -检查提供的学历、资历等有关证件是否真实; -对存在疑点的事项进一步进行落实; -特别要求的岗位还需进行政审。 j、体检
由公司行政部组织体检 4.3 人员录用工作规定
4.3.1 行政部根据招聘计划各岗位所需的人数选出录用人,造表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4.3.2 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由行政部电话或书面通知本人前来公司报到; 4.3.3 被录用者应在通知规定期限的三日内到公司履行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4.3.4 录用人员进入公司应与前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本公司不录用兼职人员; 4.3.5 报到工作由行政部统一组织进行
a、报到人员到行政部领取《员工入职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交行政部签署意见,并注明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及试用期限; b、行政部对新员工发放工作服、工作牌等事宜。 4.3.6 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
a、行政部应将公司《员工手册》发给每位新员工,由各人自己细看领会内容及要求; b、对新员工进行讲课、介绍公司概况、成长史、公司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主要产品等;
c、提供有关资料,如管理制度等,组织新员工阅读; d、组织参观厂区和各自工作岗位(即将上岗)的现场。 4.4新员工试用
新员工岗前培训后还须进行试用,只有在各自岗位上试用后,确认其能力胜任该项工作,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4.4.1 试用期限规定
a、 销售员试用期为12个月;
b、试用期为6个月的人员包括:一般管理人员、打字员、采购员、库管员、发运员、 掺胶制粒工、压型工、排胶工、烧结工、热处理工、维修工、模具制造工、线切割工、电火花工、化学分析员、物理试验员、巡检员等;
c、试用期为4个月的人员包括中层以上领导(包括副部长级)、高级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师等;
d、试用期为3个月的人员包括部长助理、高级文员(董事长、总经理秘书)、中级技术人员、混料工、还原工、碳化工、制氢工、半检工、成品检验员等;
e、试用期为2个月的人员包括车工、铣工、钳工、装配工、电焊工、油漆工、电工、司机、清洁工、勤杂工、炊事员、保安员等。
4.4.2 新员工试用期只能发放试用期工资,只有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时,才能按公司薪资标准发放各类人员岗位的标准工资;
4.4.3 对于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的特别批示,可以不按以上试用期和试用工资办理,具体应按总经理指令执行。 4.5 考核与转正
4.5.1 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考核管理
a、试用期员工每月应写出工作总结交本部门领导审核;
b、行政部应随时听取各部门员工对试用人员的评议,必要时找试用人员谈话,了解其工作情况;
c、部门领导负责对本部门试用人员的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是交行政部; d、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员,行政部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给予提前结束试用期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转正;
e、在试用期间,发现新员工的技能与素质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以及试用期间犯有严重过错或违章违纪经劝无效者,经行政部查证属实后,报请总经理批示后进行辞退。
4.5.2 试用期满转正
a、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对确认可以达到岗位要求的,由行政部发给《员工转正定级登记表》,本人填写后,交部门领导,根据表中的内容签署意见后交行政部; b、行政部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部门意见,进行综合考评后给出同意办理转正的意见,签署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c、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行政部通知新员工本人到行政部办理签署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书”的有关事项,并按公司标准核发工资。 5、记录表格
5.1 《增补员工申请表》 (附件1) 5.2 《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 5.3 《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 5.4 《录用报到通知单》 (附件4) 5.5 《新员工试用期综合素质考评表》 (附件5) 5.6 《新员工转正审批表》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