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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作者:黎业亮
来源:《农家科技下旬刊》2014年第06期
摘 要:当前,林业已成为生态建设的主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笔者就林改后如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管理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新局面和主要问题
1.1森林资源管理体制问题。长久以来,计划经济时代所沉淀下来的体制性障碍严重影响了森林资源有效管理。当前,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在程序、方式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木材运输流通和加工领域管理的规范性等亟待加强。同时,林改后经营主体发生改变,使森林资源管理由过去的政府主导型管理逐步转变成以林农为主体的社会化管理体制,这种改变决定着必须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模式,以适应这种产权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和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随着林业生态地位的上升和改革的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在林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越来越突出,健全和优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模式成为当务之急。
1.2林农和林业部门在经营管理上的关系调整。林改以前,森林资源属集体所有,森林资源管理的行政方式得以实施。林改后林农有了经营自主权,成为森林资源的直接管理者,林业部门管理森林资源的行政职能将得到调整。由于林农和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管理上角色的转变和调整,如何明确林农的经营责任、提高林农的经营水平和整体素质,引导林农可持续发展经营,以及林业部门完善和加强资源监管、林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将成为林改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关键。
1.3林农小规模经营和林业产业化发展的矛盾。促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首先要使经营者有利益,才能提高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从森林经营管理角度上考虑,只有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才能充分发挥各种要素的作用,并且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林改后,集体林按户确权,林农自主经营小块山林,除少数经营实体和承包大户外,分散的林农普遍对经营概念、林业产业结构等认识不足,加上自身资金、信息、技术等限制,林农容易出现“各自为政”的经营管理模式,很难实现规模经营。如果缺乏引导、组织和扶持,这种单家独户的小规模经营很难在市场配置中占主导地位,将严重阻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影响林业产业化发展。因此,如何采取措施解决这种林农的小规模经营管理和林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矛盾将是林改后森林资源管理和发展的又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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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森林安全面临新挑战。森林资源容易受火灾、病虫、乱砍滥伐等自然和人为危害,因此经营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林农的分散自主经营进一步加大了这种风险,而林农受各种因素限制,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使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新的挑战。一是防火工作难度加大。目前我省防火设施建设比较薄弱,随着林改后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的不断扩大,防火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形势较为严峻。病虫危害具有流行性和扩散性,其防治时机、手段是关键,林改后林农分散经营,如果缺乏组织和指导,病虫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三是有害生物的入侵渠道增多。自主经营和自由流转将加重检疫工作难度,抵御有害生物入侵成为难题。
1.5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社会各界对生态公益林重要性的认同,以及国家的补偿投入和从上至下的推动作用,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相对稳定。此次林改,公益林也属于改革范围,省委23号文件明确指出,生态公益林要在保证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明确管护责任。林改后公益林确权到户,但落实的主要是管护责任,由于公益林在采伐管理和经营方面有严格的限制,并且本身管护难度大、补助有限以及经营公益林和商品林在收益上形成的较大反差影响,林农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很难得到调动,将直接影响公益林管护的成本、质量和公益林建设的稳定。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对策
2.1加强和完善林业部门自身建设。林改后,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林业部门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加大软、硬件建设,做好充分的准备。一要认清形势、明确责任。从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
度考虑,林业部门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责只能强化,不能削弱,同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大投入,完善工作设施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需要;三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发挥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四是要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
2.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增强林农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其管护的自觉性;二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保护“三防”机制,引导林农成立和参加防火、防病虫害协会组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下,林农自治和群防群治的“三防”机制;三是要加强林业保险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研究并制定相关保险种类、等级、赔偿标准等,降低林农经营风险,提高其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四是构建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要健全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坚决打击乱砍乱伐、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当地森林资源。
2.3加强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建设。逐步加强森林资源的规范流转是现代林业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我省要尽早制定完善的流转管理办法。同时,各地要抓紧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开展业务工作,逐步建立配置合理、适应需要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需要,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建要素市场,对依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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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林地、林木等生产要素实行挂牌交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森林资源流转的程序、办法,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合法、有序流转,切实保障林农利益。
2.4切实采取措施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一是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根据现有相关政策和要求,逐步落实补偿资金,并且积极争取提高补偿标准,根据森林所发挥的生态效益的不同实行级差补偿;二是创新管理机制。由林业部门、乡镇(村组)和林农三方组成共管组织,明确责、权、利,共同管理辖区公益林,即林业部门提出公益林建设、经营方案,负责监督和检查,林农主要进行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乡镇(村组)则承担组织林农成立“三防”协会、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职能;三是探索公益林的经营机制。对于由林农管护的公益林,在确保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择伐、间伐、林下种(养)植等方式,既保证生态效益优先,又兼顾发挥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提高林农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2.5发挥科技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将现有的科研成果尽快推广应用于林业生产管理,如林木育种、造林技术、平衡施肥技术、科学防虫治病技术,使广大林农科学经营管理,降低投入产出比;二是加强科技协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在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深入开展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和管理现代化等研究,满足新时期森林资源管理对林业科技的需求。
如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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