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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两大行动”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内容1、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2、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1)严控建材质量。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未检先用、边检边用。
(2)实施样板引路。容易产生渗漏、开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在现场制作样板,分层展示工艺做法,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图文并茂的技术交底,明确工艺操作要点和质量标准后方可展开施工。在样板验收前2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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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两大行动”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内容 (3)严格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渗漏、开裂防控相关标准规范,积极采用《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导则》中相关做法,对容易产生渗漏、开裂问题的细部节点做好加强处理。
(4)严格工序管理。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质量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施工、监理单位要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
如:采暖(含地暖)管道隐蔽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进行隐蔽验收,及时形成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并留存隐蔽部位的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 (5)严把功能试验关。工程竣工验收时,除冬期施工外,屋面、卫生间应蓄水,室内给水管道应通水,室内采暖系统应带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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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两大行动”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内容 3、强化监管,减少质量投诉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进行比对性复核,5万平方米以下住宅工程抽查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5%,5万平方米以上抽查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3%。如发现20%以上的分户验收记录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或存在渗漏、开裂的严重问题,则认定分户验收不合格,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并对参与分户验收的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给予考核扣分处理。
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两大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02
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五、精装修住宅工程重要材料公示 2020年1月19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中提及 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等产品标识,进场的装饰材料和部品部件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应当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重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
该部分内容为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内容,具体执行以正式公布文件要求为准,该部分内容仅提醒建设、施工等单位依规、依合同履职,做好精装修住宅建设过程管控,确保精装修房屋质量,让百姓住上安心、放心房!03一、常用规范、标准、规程二、给排水系统常见质量问题三、采暖系统常见质量问题四、通风空调及防排烟系统常见质量问题五、建筑电气常见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