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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管理要点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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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

四、聚焦当下精装房热点问题(一)精装房目前面临热点问题

1.价格标准维权问题。(合同事项) 2.装修材料维权问题。(合同事项,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须在合同中明确) 3.质量事项投诉问题。(与质量相关,唯有做好按图施工且确保施工质量,才能降低借质量问题进行维权的风险) (二)其他城市精装修住宅的相关要求实施情况

1.2018.3.2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2.2018年3月26日,成都出台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暂行)》

3.2018.5.31《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

4.2018.9.19杭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五) 5.2019.1.11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物价局共同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正式发布,南京对精装房的监管更严格了。 ……

2020年1月19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2一、相关法律法规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三、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进场要求四、“两大行动”相关要求五、精装修住宅工程重要材料公示 02

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一、相关法律法规(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对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建设工程采购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对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应当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销售场所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或者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载明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02

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一、相关法律法规(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对装饰装修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对各自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2.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

3.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 应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装修工程和主体工程一并发包,一并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4.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如发生变更,不能低于原约定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对变更情况进行公告。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交付标准在实体房源或销售区域设置实体交付样板房。

该部分内容为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内容,具体执行以正式公布文件要求为准 02

第二部分:涉精装修材料事项

二、严格送检取样检测制度(一)见证、取样人员管理

精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监督管理要点 - 图文

01第一部分:质量行为及当下精装修热点问题四、聚焦当下精装房热点问题(一)精装房目前面临热点问题1.价格标准维权问题。(合同事项)2.装修材料维权问题。(合同事项,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须在合同中明确)3.质量事项投诉问题。(与质量相关,唯有做好按图施工且确保施工质量,才能降低借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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