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中心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与集控室火灾
事故处置方案汇编
集控中心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
1.1编制目的
为了高效、有序处理集控中心自动化系统安全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故障造成的损失,确保所控电站和集控中心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电力公司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控中心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2.1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集控中心自动化系统的攻击。 2.2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为集控中心机房、集控室等。 2.3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为集控中心通信、监控、水调、视频监控系统等系统故障,数据网系统故障,集控中心所控电站误动或拒动,集控中心失去对所控电站的控制。
2.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为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攻击、调度数据网络部分功能瘫痪或异常。
2.5自动化系统自动控制指令或运行参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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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集控中心与调度的通信中断。 3.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故障突发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3.1Ⅰ级
Ⅰ级:集控中心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自动化系统的攻击,致通信、监控、水调、视频监控等系统瘫痪,调度数据网系统故障,集控中心所控电站误动或拒动,集控中心失去对所控电站的控制。与云南电网调度中心的通信中断。
3.2Ⅱ级
Ⅱ级:集控中心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自动化系统的攻击,导致集控中心通信、监控、水调、视频监控等系统部分故障或异常,集控中心对所控电站的部分监视及控制功能故障。
3.3Ⅲ级
Ⅲ级:集控中心遭受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自动化系统的攻击,尚未造成集控中心通信、监控、水调、视频监控等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系统故障,各系统运行尚正常。
4.应急组织及职责 4.1应急救援指挥部
4.1.1总指挥(集控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全面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1.2成员(各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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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应及处置小组
4.2.1运行小组(集控方式专责、当班值班人员及现场值守人员):汇报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做好运行方式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4.2.2安全监督组(集控中心安全员):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2.3设备小组(通信及自动化专责):检查自动化系统,集控中心与电网及电站的连接运行情况,组织消缺,恢复系统正常。
5.应急处置启动程序
5.1发现自动化系统故障,运行值班人员根据故障分级情况,有针对的通过各种途径通知电站,及时汇报电网调度。
5.2立即汇报总指挥,总指挥宣布启动自动化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5.3按照本预案及集控运行、维护规程等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各专业负责人。
5.4各专业应急小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5.5当自动化系统故障恢复正常后由总指挥宣布危急事件结束。 5.6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应急处置 6.1Ⅰ级:
6.1.1立即断开集控中心与电站及电网的调度数据网物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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