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总结报告
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室按照上级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有效的促进了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纪检监察室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思路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年初,组织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行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支行、各部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目标,细化了措施保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督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按季度对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落实好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强化员工廉洁从业管理。3月份,组织全体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督促引导员工提高认识,廉洁从业,从思想和源头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要求,不断强化干部员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作风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廉洁从业。
(二)持续反对“四风”,大力推进作风建设。一是治理“节日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坚定不移反对“四风”。全方位查摆廉政风险点;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通过书面通知、微信等形式强化廉政教育,加强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狠刹违规恶习。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狠刹违规恶习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规范操作行为,严惩违规恶习。三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面自查活动。对照省联社纪委通知中的自查内容,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查摆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改进了工作作风。
(三)坚持源头预防,持续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一是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二是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三是持续强化高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开展岗位廉洁警示教育,教育员工时刻绷紧合规这根弦,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四)贯彻“三不一体”要求,深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警惕四风问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二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活动。三是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四是落实好典型案例学习。完善制度流程,从根本上遏制同质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五是组织开展传达学习贯彻《通报》精神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纪检监察室按照省联社、市办及本行工作安排,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但与上级及总行要求仍有不小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纪检监察室工作在“稳、严、实、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督导检查落实尚不到位。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纪检监察室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汴京农商银行中心工作,立足勤勉履职,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纪律建设、
作风建设,着力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我行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按季度填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台账。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基层网点作风建设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提高意见建议质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每季度和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深入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教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化严肃查办发生在资金信贷、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资产处置、同业往来、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失职渎职及徇私舞弊行为。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严防重大案件发生。
(五)巩固以案促改成果。贯彻落实好《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实施细则》,坚持每月选取典型案例对全行职工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研讨等方式,强化教育效果。定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回头看”,着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素质锻造,持续践行“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精于调查研究、敢于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队伍。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聚焦主业、忠实履职,高质量完成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