α-羟丁酸脱氢酶(HBDH)测定试剂盒(α-酮丁酸底物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α-羟丁酸脱氢酶的活性。 1.1试剂盒包装规格
试剂1:1×25ml,试剂2:1×5ml;试剂1:2×60ml,试剂2:2×12ml;试剂1:3×40ml,试剂2:3×8ml;试剂1:4×60ml,试剂2:4×12ml;试剂1:2×400ml,试剂2:1×160ml;试剂1:1×10L,试剂2:1×2L;试剂1:2×40ml,试剂2:2×8ml;试剂1:2×60ml,试剂2:2×15ml; 试剂1:2×40ml,试剂2:2×10ml。
校准品(选配,冻干品):1×1ml,1×3ml,1×5ml。 1.2试剂盒主要组成成分
组 成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 Ultra 6 g/L Pure) 盐酸 1-氧代-2-羟基吡啶(HPO) 试剂1 聚乙醇酯(Thesit)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 2g/L (EDTA- Na2 .2H2O) 3-(环己胺)-1-丙磺酸(CAPS) α-酮丁酸(2-Oxobytyric acid) 1-氧代-2-羟基吡啶(HPO) 试剂2 牛血清白蛋白(BSA firv)
浓 度 2.3ml/L 1.3 g/L 2ml/L 21.1g/L 0.64g/L 2g/L 1g/L
烟酰腺嘌呤二核苷酸,还原型1.4g/L (NADH) 氢氧化钾 聚乙二醇6000(PEG6000) 牛血清白蛋白(BSA firv) 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 校准品 磷酸二氢钾 0.26g/L 100U/L(目标浓度,具体浓度见标人重组乳酸脱氢酶 签 ) 2.1 外观
液体双试剂:试剂1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校准品:冻干品,溶解后为淡黄色液体。 2.2 净含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 2.3.1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37℃、340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应不小于1.1。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在37℃、340 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用生理盐水作为样品加入试剂测试时,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大于0.002。 2.4 分析灵敏度
0.7g/L 5g/L 35g/L 2.87g/L
测定活性为100U/L的样本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小于0.010。 2.5 线性范围
测试血清样本,试剂线性在[25,750]U/L(37℃)区间内: a)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0;
b)[25,100]U/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10U/L;(100,750)U/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重复性
重复测试两份高低浓度的样本,所得结果的重复性(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7 批间差
不同批号试剂测试同一份样本,测定结果的批间相对极差应不大于10%。 2.8 准确度
与已上市产品(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α-羟丁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HBDH(α-酮丁酸底物法))进行比对试验:相关系数r2≥0.95,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9瓶间差(均一性)
校准品的瓶间重复性CV应不大于5%。 2.10含水量(冻干品) 校准品的水分含量应不大于8%。 2.11 校准品溯源性
依据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工作校准品。
2.12稳定性 2.12.1复溶稳定性
校准品开瓶复溶后,复溶物在10℃~30℃室温密封避光保存,可以稳定4小时,第5小时检测,测量结果与靶值的相对偏差应在±10%以内。校准品开瓶复溶后,复溶物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以稳定24小时,在第25小时检测,测量结果与靶值的相对偏差应在±10%以内。 2.12.2效期稳定性
试剂盒在2℃~8℃下有效期为12个月。取失效期的试剂盒进行检测,试验结果满足2.3、2.4、2.5、2.6、2.8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