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均须遵守本守则。 1. 考勤制度: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1)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日早8:00上班晚17:30下班,12:00-13:30午间休息。
(2)迟到10分钟以内的每月不可超过2次,超过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为单位扣发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扣发半天,迟到2小时以上扣发1天。 (3)员工需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可给加班费或补休,加班费依照政府有关规定计算。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递呈主管审批,否则加班无效。 (4)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员工请假,应参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 (2)员工依法享有婚假、生育假、丧假,休假天数参照国家法律规定。 (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病假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申请病事假者,应提前呈请总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4)旷工1天扣发2日薪水,不足1天照1天扣发。
(5)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依法享有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2.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时不得打游戏、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 (2)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3)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办公场地、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4)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爱护企业的办公、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
(5)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6)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3. 工作纪律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4)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代关系,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
(5)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4. 保密制度
(1)公司机密,公司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如果员工将专用资料泄密,将会根据泄密的大小给予处理。
(2)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3)有关你的薪金的情况是保密的。 请勿将有关薪金的情况告诉他人或试图询问其它雇员的薪金情况,如你对你的薪金有何疑问,请向你的部门主管进行询问。
(4)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机密(包括公司经营及特有的专利)为他人或自己服务,经发现将追究法。
——深圳市百瑞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