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三矿发 [2017] 40号
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制度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全矿安全生产,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特建立神木县三道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制度及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加云(矿长) 副组长:马光荣(总工程师)
成 员:赵先洪(生产矿长)、周建设(安全矿长) 程利平(机电矿长)、张孝孝(通风科长) 刘玉林(办公室主任)、淡建文(安全员) 周锐钦(采煤队长)、杨雄(掘进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生产技术科,主任由矿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周建设负责。
生产技术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对分管负责人负责
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监督管理及考核。
附:神木县三道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神木县三道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神木县三道峁煤矿
二0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关于 建立 安全风险 管控 体系 通知 抄送单位:矿各科室、各生产队、班 神木县三道峁煤矿矿委办 2017年6月19日印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指导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特建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和制度。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工作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1、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生产。安全指挥中心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
2、工作目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领导机构
组 长:王加云(矿长) 副组长:马光荣(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