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岫铁路道口警示标志设施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海城市交通局
文件编号:lnjxasfgs 2018-0423
编制单位: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承包商须知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协议
工程需求及技术规范
相关格式文本
工程量清单
海岫铁路道口警示标志设施工程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海城市交通局 的委托,对 海岫铁路道口警示标志设施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现邀请有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海岫铁路道口警示标志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LNJXASFGS 2017-0423 采 购 人:海城市交通局
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投资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227185元
项目内容:海岫铁路道口警示标志设施工程。
工期要求:拟定施工工期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7月13日,共计60天。 实施地点:海城市海岫铁路道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公路交通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注
册建造师;
4、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4月30日(每日8:0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持“邀请函”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1)收取保证金的方式:转账。 (2)收款单位: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4)银行账号:21001630703052503770 (5)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412-3618055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13:30 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8年5月9日13:30 时(北京时间) 3、地址: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报价响应文件的送达: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响应文件。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发出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之日。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4、经查实,供应商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城市交通局 联 系 人:周利平 联系电话:15242254254
地 址:海城市站前街交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宏心 联 系 电 话:0412-6157488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北关街大兴委6-3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