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湘卫职改〔2011〕10号
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有机衔接的原则,参评人员的评审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行综合性评审,专业理论、论文评审、申报材料评估、面试(面试仅限于申报正高职称者)四项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再根据一定通过率划定综合成绩合格
线。对综合成绩合格,所在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并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参评人员,可进入高评委会评审程序。高评委会根据《通知》精神,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应标准条件,结合核定的专业和空余岗位数进行综合评审,经高评委会综合评审通过的人员报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其职称资格,取得职称资格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对综合成绩合格,但所在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或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参评人员,暂不提交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保留其综合成绩,在2013年前经省职改办审核,所在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且有相应空余岗位后再报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人员报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其职称资格,取得职称资格时间自高评委会综合评审通过之日计算。
二、申报对象
201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成绩达到申报合格线(各专业各级别申报合格线见附件2),且符合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相应级别和相应专业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今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任现职称后正在或曾经承担援藏、援疆、援外任务,援助时间在1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专业理论考试一次。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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