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三福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1、总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的自觉完成,达到责任制有制定,有监督、有考核的目的,制定有效的奖罚,规范奖罚标准,
促进人人按责任目标自觉完成、遵章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1.3
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适用于本细则。 对责任单位的奖罚款,由单位按岗位职责奖罚到人。
2 、责任处罚
2.1 作业、办理安全作业票证视为安全生产管理红线。 作业不办证,
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500 元/ 张罚款、车间(作业区)主要负责人 500 元/ 张罚款、直接责任者 1000 元/ 张罚款、专职安全人员 300 元/ 张罚款。审批安全作业票证的相关责任人不签字或代签字 (相关责任人的上级可签字批准) ,安全措施不落实视为严重违章,安全作业票证办理不规范,视为一般违
章。
2.2
安全设施损坏、失效、失灵,不报、不修,处车间(作业区)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
50-200 元/ 处罚款。
2.3 \
三违 \ 人员处罚规定
三违 \ 的定义
2.3.1 \
\ 违章指挥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
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 违章作业 \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作业行为。
\ 违反劳动纪律 \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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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三违 \ 的类型
按照危害程度, \三违 \划分为三类:即轻微 \三违 \、一般 \
三违\、严重 \三违\。
轻微 \三违 \: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较大伤害或损害,但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
一般 \三违 \: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
严重 \三违 \: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 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
2.3.3 \
三违 \ 人员的处罚标准
轻微 \三违 \:警告、罚款 50-100 元; 一般 \三违 \:教育、罚款 100-200 元;
严重 \三违 \:教育、罚款 500-1000 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300 元、班长 200 元,并给予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在公司相关会议公布。
2.3.4
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严重
盗窃、破坏公司公共财物;
酒后上岗;
\三违 \:
1.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工作中擅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 上班时间睡岗; 厂区内打架斗殴;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
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管理人员的; 不情愿接受检查或躲避检查;
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换油时随意乱倒; 非特种岗位人员动用特种设备;
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 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
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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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作前不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 工作现场检查无安全措 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施;
15.
16. 作业前不进行安全交底、 或未按交底要求进行交底, 安全交底流于形式;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护人;
27. 对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28. 29. 30. 重复发生;
31. 复;
32. 33. 34. 35. 36.
移动电器设备时不切断电源; 触电急救不切断电源;
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不切断电源; 擦拭运行中的动力设备; 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
3
新工人初次上岗工作就安排单独作业; 不经培训考试合格即上岗;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工作前未指定作业负责人;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或强行使用; 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药品未设专人管理; 触电人休克未按紧急救护法救护,而强行送往医院; 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
安排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 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措施;
重大危险项目施工, 未经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未指定监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无视安全部门、安全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未及时采取措施, 致使同类事故 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