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李玉龙; 马纯光
【期刊名称】《《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9(000)003
【摘要】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发展之中,民法在法律体系之中占据前置地位,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之中具有保障意义的,而商法是市场之上运行的法律,商法在社会上具有特殊功能,商法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商法起源于市场经济,并服务于市场经济,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最终和效益进行结合.商法可以保证市场在主体盈利下的自由,还能保证社会总体财富的不断提高,在实践上具有高度的灵活意义. 【总页数】3页(96-98)
【关键词】商法; 市场经济; 法律体系; 地位; 作用 【作者】李玉龙; 马纯光
【作者单位】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辽宁沈阳 110161;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辽宁沈阳 1100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3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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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保障——学习江泽民关于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论述 [J], 于向阳
5.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下商法价值分析 [J], 田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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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商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李玉龙;马纯光【期刊名称】《《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年(卷),期】2019(000)003【摘要】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发展之中,民法在法律体系之中占据前置地位,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之中具有保障意义的,而商法是市场之上运行的法律,商法在社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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