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 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 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 内容
3.1 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 质保金管理 3.3 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 诉讼收款管理 3.5 坏账管理 4 定义
4.1 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 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
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 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按
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4 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
同实际操作。
4.5 逾期应收账款: 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 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
项时使用的通知书。
4.7 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
关信息(电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 期内应收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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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 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 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 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 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 法务部门职责
1.2.1 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 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 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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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和内容
期内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销售部门 法务部门 提供付款材料 2.1 提醒销售 2.2 提示付款 2.3 重点客户提示 2.4 异议处理 2.5 跟踪异议处理 2.6 序号 2.1 2.2 2.3 2.4 2.5 2.6 步骤说明 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对不能及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处理 对不能及时还款的客户,协助销售部门跟踪处理 岗位 销售代表 区域公司信用控制专员 销售行政专员 区域公司信用控制专员 销售部门主管 区域公司信用控制专员
三、 质保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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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 销售部门职责
1.3.1 销售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向法务部门提交质保金申请。
1.3.2 销售部门每3个月对质保金明细,包括:质保金金额、质保金期限及对应销售人
员进行核实。
1.3.3 销售部门应向客户索取质保金收据,注明金额及归还时间。 1.3.4
销售部门应主动对到期的质保金进行追讨。
1.2 法务部门职责
1.2.1 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提交的质保金申请内容进行审批。 1.2.2 法务部门将审批通过的质保金申请提交财务部门。
1.2.3 法务部门每3个月协助销售部门对质保金明细,包括:质保金金额、质保金期限
及对应销售人员进行核实。
1.2.4 法务部门应当提醒销售部门对到期质保金进行追讨。 1.3 财务部门职责
1.3.1 财务部门根据法务部门提交的质保金申请内容,调整客户应收账款中质保金部分
的金额与账期。
1.3.2 财务部门每月提供客户质保金报表,作为销售部门及法务部门跟踪质保金还款情
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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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和内容
质保金管理流程 销售部门 法务部门 财务部门 质保金申请 2.1 不通过 不通过 一级审批 2.2. 通过 二级审批 2.3. 通过 财务调账 2.4
序号 步骤说明 2.1 2.2 填写质保金申请表,提供质保金收据。 一级审批“通过”流向二级审批; “不通过”流向申请人重新填写申请表。 2.3 2.4 二级审批“同意”质保金申请成功; 财务部门根据法务部门提交的质保金申请内容,调整客户应收账款中质保金部分的金额与账期 岗位 销售行政专员 销售部门主管 区域公司法务部主管 财务部门
四 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1 过程管理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 销售部门职责
1.1.1 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逾期程度,对客户采取催款措施。包括:带款提货、电话催款、
邮件催款、催款函催款等。
1.1.2 销售部门应将督促客户制定还款计划,并反馈给上级领导及法务部门。 1.1.3 销售部门应督促并确保客户按还款计划还款。
1.1.4 客户逾期情况恶劣的,由销售提出诉讼申请,准备诉讼。
1.1.5 诉讼催收前,销售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诉讼证据。包括:信函送达凭证和电话催收通
话记录(电话录音)等。
1.1.6 诉讼过程中,销售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进行诉讼催款。
1.1.7 催款函必须以挂号信、EMS或当面签收的方式寄送,销售员应保留相关凭证。 1.1.8 电话催收必须填写客户通话记录簿。 1.2 法务部门职责
1.2.1 法务部门应关注客户逾期欠款情况,并对销售部门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提供专业
意见与建议。
1.2.2 法务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诉讼申请及材料,对客户进行诉讼催款。 1.2.3 诉讼结束后,法务部门应当对诉讼案件进行分析与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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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销售部门 催款 2.1 提供专业意见 2.2 法务部门 工作流程和内容
制定还款计划 2.3 按计划还款 2.4 诉讼申请 2.5 诉讼 2.6 诉讼分析 2.7
序号 步骤说明 2.1 2.2 2.3 根据客户逾期程度,对客户采取催款措施。 对销售部门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 督促客户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岗位 销售代表 区域公司信用控制专员 销售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