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平安交底
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平安生产、劳动保护盒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平安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各施工班组要服从工程部的平安生产管理。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职工进行班前平安生产教育,以增强平安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平安生产六大纪律、平安生产制度。
三、各施工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施工员的分局部项及施工平安技术交底要求。各班组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催促、指导,确保施工平安。
四、各施工班组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平安、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全面关心。班长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施工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催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班组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平安活动。班长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平安活动,平安、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班组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工程部的催促、检查和指导。同时工程部应协助各班组搞好平安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班组必须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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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班组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班组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由工程部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确认平安后,方可施工。
八、由工程部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须由工程部平安员验收合格后使用,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班组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平安防护措施,平安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撤除、变动,如确需撤除、变动,必须经工程部施工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平安措施前方能撤除。
十、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一、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程部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十二、各班组使用工程部提供的电器设备,使用前检查是否完好,如不符合平安使用规定,应及时向工程部提出,工程部积极落实整改,合格前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三、在施工过程中,应主义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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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工程部汇报。
十四、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平安、防火〞的原那么,各施工班组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工程部汇报。
十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进行相应的体检。禁止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使用,年满55周岁的大龄民工严禁使用,女工严格执行“四级〞保护规定。
十六、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平安帽,扣好帽带。高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平安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使用手持电开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面具〕、电焊面罩;从事砼作业、木工电锯作业等有噪音污染作业的工人必须配备防护措施;现场对有粉尘污染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及保护。
十七、施工人员职工上下班做好个人道路交通平安。职工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闯红灯,走路要走人行道,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严禁酒后开车,确保平安行驶,杜绝违反交通法规。
十八、所有临时用电必须经过验收前方能使用。 其他补充内容
1、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使用临时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流一箱,按国家施工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46—2005标准标准用电?,楼层施工照明使用36V低压灯,严禁使用小太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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