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在怀孕、分娩和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式。艾滋病母婴传播是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最主要途径,婴儿和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约有90%是通过母婴传播而获得的。因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是减少儿童发生艾滋病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随之母婴传播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全国艾滋病感染者中母婴传播的比例已从1997年的0.1%上升到2003年的0.6%。因此,在妇幼保健系统和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能力建设,实施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规范化服务迫在眉睫。 1 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在产前门诊、孕妇学校、病房及产房、婚前保健门诊以及村卫生室、学校等多种场所,运用多种形式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人群,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网络。通过健康教育活动向孕产妇及家庭、婚前保健人群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和信息,并且注重提高服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的能力,开发、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在健康教育活动中进行材料的分发及使用的指导。各相关机构要设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热线(或在预防艾滋病咨询热线中加入预防艾滋病
母婴传播内容),提供相关内容的咨询服务。 2 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
承担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提供多种形式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艾滋病对母婴危害的信息,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建议并动员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应用ELISA或快速检测试剂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结果阴性者按照正常孕产妇进行常规保健;结果阳性者换另外一种检测试剂或检测方法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仍为阳性或不确定者,进行确认试验以明确感染状况。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检测后咨询,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及可能的危害,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以及时得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服务,同时建议其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者,也要进行检测后咨询,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要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I=I期”的信息。对于孕期未进行监测的已经临产的孕产妇,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认试验的情况下,应及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试剂同
时进行检测,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视为阴性,正常分娩;任何一种试剂检测结果出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反应或两种试剂均出现阳性反应,应暂时按照阳性结果处理,及时告知受检者并进行咨询,在知情同意原则下,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产程中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如确认结果为阴性,则及时终止已采取的干预措施。
3 加强孕期保健
3.1 对艾滋病感染孕妇及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提高其本人和家人对艾滋病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认识,使充分了解艾滋病病毒感染对本人及所生胎婴儿可通过母婴传播的危害,使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3.2 对于要求终止妊娠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应尽早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并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
3.3 为要求继续妊娠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提供常规孕期保健、监测和随访,建议并鼓励孕妇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并为感染孕妇提供特殊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3.4 给予优孕、优育、孕期保健及孕期哺乳准备、孕产期抗病毒药物应用、产后婴儿喂养等问题的咨询和保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干
预措施。
3.5 感染孕产妇容易出现营养不良,应加强营养监测和指导。了解孕产史、有无并发症和合并症、既往分娩方式等,了解其他疾病史和药物(尤其抗病毒药物)应用情况。密切观察可能出现的症状和体征,预防和积极治疗孕期并发症、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
4 提供产时保健。提倡住院分娩
4.1 在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以使孕产妇及家庭了解住院分娩对保护母婴安全和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作用。倡导住院分娩,鼓励所有孕产妇尤其是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
4.2 为所有住院分娩的感染孕产妇提供自愿咨询和检测、母婴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避免产时损伤性操作、产后保健和婴儿喂养指导等服务。并根据分娩医院和孕产妇的具体隋况选择分娩方式。
4.3 阴道分娩助产应避免的产科损伤性操作,如羊水穿刺、胎儿镜检查、宫内胎儿头皮电极监测、会阴侧切术、产钳或吸引器助产等可增加传播机会的操作。如果出现胎膜早破或临产早期出现胎膜破裂,应积极处理,缩短产程。
4.4 在有条件地区,择期剖宫产可降低母婴传播机会,由于剖宫产可能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目前尚不主张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指征。临产后的剖宫产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没有明显作用。实施择期剖宫产术同时应按照所选方案正确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5 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应用(ART)
对于妊娠期间HIV阳性孕妇进行抗病毒治疗,必须同时考虑两个相对独立但是又密切相关的问题:其一是针对HI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另外是降低母婴传播的危险。对孕妇进行抗病毒治疗时,必须权衡抗病毒药物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考虑到药物的耐药性及毒副作用,目前对尚未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推荐使用的预防用药方案如下,各地可根据孕妇及当地实际情况选用。
5.1 方案一(推荐用药)。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AZT+NVP联合用药):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 mg,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 hAZT 300 mg,口服,至分娩结束;孕产妇临产后服用维乐命(简称NVP)200 mg,若孕妇服药24 h后仍未分娩,则于临产后给予重复剂量维乐命200 mg。若选择性剖宫产,应在手术前2 h服用维乐命200 mg。婴儿出生后72 h内一次性服用维乐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