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2)内部关系
各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相互独立,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均不发生效力 (3)基本特征 与必要共同诉讼相比:
A.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对其中一个诉讼标的作出的判决,效力不及于其他诉讼标的
B.普通共同诉讼中必然存在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而必要共同诉讼中可能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
C.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法院对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合并审理、一并裁判 第四节代表人诉讼 1.代表人诉讼概述
亦称群体诉讼,它指一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由其中一人或者数人为代表进行诉讼,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诉讼结果的诉讼形式 (1)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
A.它一般只适用于解决当事人一方为10人以上的纠纷
B.此外,不宜进行代表人诉讼的情况包括:对于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法院应当采取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的形式进行审理,不宜采取代表人诉讼的形式审理 (2)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性质
A.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利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多数人诉讼的功能,体现了与共同诉讼制度的共性
其区别在于,共同诉讼制度要求当事人全体共同进行诉讼,而代表人诉讼制度只要求由部分当事人代表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
B.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通过他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功能,体现了与诉讼代理制度的共性
区别在于,代表人是当事人,代理人不是当事人;代表人产生于当事人推选、法院与当事人协商、法院指定,不存在类似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情形,即不存在法律直接规定代表人的情形;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间不需要特定人身关系,法定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相反;代表人不能实行有偿代表,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能有偿代理 (3)代表人与法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区别
代表人是根据代表人诉讼制度产生,代表与自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法定诉讼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诉讼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诉讼代表人是代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进行诉讼的主要负责人 区别为: A.代表对象不同
代表人代表与自己处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 法定诉讼代表人代表法人 诉讼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 B.取得代表资格的条件不同
代表人取得资格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自己为与被代表人处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当事人选定、当事人与法院协商确定、法院指定
法定诉讼代表人取得资格须:自己系被代表法人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无须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代表人取得资格须:自己系被代表的“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无须诉讼行为能力) C.代表权限不同
代表人的代表权限要受被代表当事人授权范围的限制,其他两者不受限制 2.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
(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
A.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的具体人数确定
B.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有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C.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其中二至五人代表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 D.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共同的,或者属于同一种类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构成要件
A.在起诉时,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的具体人数不确定 B.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有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C.依法定的三种方式从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中产生出二至五人作为代表人 D.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同一种类 3.代表人的产生和权限 (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推选,可全体共同推选,也可部分自己推选,推选不出的,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A.当事人推选
B.推选不出的,法院与当事人协商
C.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