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设计原理
第一章 住宅套型设计
住宅的定义:住宅是人类为了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所构筑的物质空间,它是人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产物,并且伴随人类的进步逐步发展起来。
户型:户型是根据住户家庭人口构成(如人口规模、代际数和家庭结构)的不同而划分的住户类型。 套型:套型是指为满足不同户型住户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计的不同类型的成套的居住空间。 核心户: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主干户:一对夫妻及其已婚子女和孙辈(一个家庭)所组成的家庭。 联合户:一对夫妻及其已婚子女和孙辈(多个家庭)所组成的家庭。 家庭生活行为模式:家务型、休养型、交际型、家庭职业型、文化型 住宅室内采光标准
房间名称 卧室、起居室、厨房 楼梯间 采光系数最低值 1 0.5 窗地比 1/7 1/12 备注 距楼地面高度低于0.5m的窗洞口面积不计入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楼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m。 每户至少应有一个居室在大寒日保证一个小时以上的日照(以外墙窗台中心点计算)。房间直接天然采光标准通常以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窗地比)进行控制。
套型各功能空间设计
一套住宅的功能空间可归纳为划分为居住、厨卫、交流及其他三大部分。
居住空间
居住空间可划分为卧室、起居室、工作学习室、餐室
卧室:主卧室适宜的面积大小在9~15㎡之间,次卧室适宜面积在5~12㎡之间。
卧室空间尺寸应恰当,开间应大于2.4m,开间和进深的比值应小于1/2。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良好景观,尽量选择南向。卧室与卧室间不应穿越。
主卧室应提供住户多种床位布置选择,其房间短边最小净尺寸不宜小于3000mm。次卧室短边最小净尺寸不宜小于2100mm。
起居室:起居室适宜的面积在10~25㎡之间,其房间短边最小净尺寸宜在3000mm以上。
起居室应当相对封闭,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起居室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的门的数量。
工作学习室:工作学习室的短边最小净尺寸不宜小于2100mm。
餐室:餐室最小面积不宜小于5㎡,其短边最小净尺寸不宜小于2100mm。另外,应注意房间平面的长、宽尺寸比例,一般控制在1:1.5以内为宜,避免空间给人带来狭长感。
门的设置与家具布置
房间门:房间门的尺寸既要考虑人的通行,又要考虑家具搬运。其户门、起居室门和卧室门洞口最小宽度不应小于900mm,厨房门不应小于800mm,卫生间门不应小于700mm。
当进卧室的门位于长边墙时,宜靠中段布置,或靠一侧布置,留出500mm以上的墙段,使房间四角都有布置家居的可能。
阳台门:阳台门的大小一般仅考虑人员通行尺寸,因无大型家具搬运,其门洞口最小宽度不应小于700mm 窗的设置与家具布置
通常窗下口(窗台)高度距地面900mm左右,窗洞高1500mm左右。窗在房间中的位置宜靠房间中部,且最好有一外墙段宽度在900~1400mm,以满足布置家具和床位的可能。
居住部分空间设计与处理
据资料分析,在一般住宅内,层高每降低100mm,造价可降低1%~3%。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m。卧室、起居室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面积的1/3(坡屋顶下不应大于室内面积的1/2)
厨卫空间
厨房:我国常用厨房面积在3.5~6㎡之间,设备布置方式可分为单排型、双排型、L型和U型。单排布置设备时,厨房净宽不小于1500mm,活动空间宽度大于800mm。双排布置设备时,厨房净宽不小于1800mm,两排设备的净距大于900mm。
带餐室厨房:这种厨房类型将就餐空间纳入厨房之内,其面积需扩大至6~8㎡方能满足功能需要。
卫生间:卫生间应满足便溺、洗浴、盥洗(最基本的三种)和洗衣四种功能。不能布置在下层住户卧室、起居室和厨房的上方。
卫生间单独设置时,其净空也要符合要求,当门外开时为900mm*1200mm,当门内开时为900mm*1400mm。
交通及其他辅助空间
交通联系空间:交通联系空间包括门斗和前室、过道、过厅以及户内楼梯等。在面积允许的情况下入户处应设置门斗或前室。门斗的设置尺寸其净宽不宜小于1200mm。
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其净宽不宜小于1000mm,通往辅助用房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900mm。
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750m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900mm。梯级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20mm,高度不应大于200m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250mm处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 室外空间:
阳台:阳台的地面标高宜低于室内标高30~150mm。阳台栏杆的净高度: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0m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mm。
凸阳台因受结构,施工与经济限制,出挑深度一般控制在1000~1800mm范围。 露台是指其顶部无覆盖遮挡的露天平台。
户内功能分区:公私分区、动静分区、洁污分区。 合理分室:生理分室、功能分室。 三维空间组合型住宅(注意三种形式的区分)
变层高住宅:变层高住宅是将一些次要空间布置在层高较低的空间内,而将将家庭成员活动量大的空间布置在层高较高的空间内。这种住宅相对比较节省空间体积,但室内有高差,老人、儿童使用欠方便,且结构、构造较复杂。
复式住宅:复式住宅是将部分用房在同一空间内沿垂直方向重叠在一起(往往采用吊楼或阁楼形式)。这种住宅充分利用了空间,节约空间体积,但有些空间较狭小、拥挤
跃层住宅:跃层住宅是指一户人家占用两层或部分两层的空间,并通过专用楼梯联系。这种住宅可节约部分公共交通面积,室内空间丰富。在一些坡顶住宅中,将顶层处理为跃层式,可充分利用坡顶空间。
SAR住宅体系:SAR是STICHTING ARCHITETEN RESEARCH的缩写,即将住宅的设计和建筑分为两个部分——支撑体和可分体(或填充体)。
灵活分隔的方式:帷幔、折叠式隔断、灵活隔断、壁柜式隔断。
第二章 低层住宅设计
低层住宅:低层住宅一般指1~3层的住宅建筑 低层住宅可分为一般标准低层住宅,包括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农村、市郊)和城市集合性低层住宅(例如里院),以及较高标准低层住宅(别墅),包括城市型别墅和乡野型别墅。
低层住宅特点:1、在居住行为方面,使住户较接近自然,提供了更加亲近自然的自由场所。
2、在居住心理方面,较易形成亲切的尺度,使居民对住宅以及居住环境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整体环境的协调性强。 4、建筑的自重较轻。
低层住宅的缺点:不利于节约用地;增加了地基、底层的通风和防潮以及屋顶的保温与隔热的处理量,从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