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 使本公司职工因公务需要出差时,其定立制度化、合理化。 (2) 促使本公司之出差管理业务推行顺畅。 二、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区域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因工作需要,须至国内外出差接洽业务者,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三、职责 (1) 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四、细则
1. 名词定义 (1)国内出差
本公司职工因接洽业务、培训、开会、参展、客服等,须
至工作所
在地市以外当日不能往返者属之。 (2)国外出差
本公司职工因接洽业务、开会、参展等,须至其他国家者属之。
2. 一般规定 2.1. 出差申请 2.1.1. 国内出差
(1)部门经理、区域经理、总监
(A)出差时间在3日内者,需提前7日提出《出差申请单》,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
(B)出差时间在3日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需提前7日提出《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 2.1.2. 国外出差
不分级别一律须经总经理批准。
【注】如核准人因出差,由其职务代理人行使核准权;如核准人职位空
缺,由该级别职务的上级主管行使核准权;如核准人和出
差人不
在同一城市办公,可以以传真或邮件形式行使核准权。 2.1.3. 销售及企划部门经理、区域经理、销售总监、主管销售
副总经理因接洽业务需出差的,提前7日填写《客户拜访计划表》由上级主管核准后申请出差。
2.2. 出差报告
2.2.1. 国内出差
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二日内向上级主管提报《出差报告单》。 2.2.2. 国外出差
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二日内向总经理呈报《出差报告单》。
2.2.3. 部门经理、区域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出
差接洽业务返回公司后,应于二日内向上级主管呈报《客户拜访报告表》(附客户名片)。
3. 出差旅费
3.1. 预支差旅费 3.1.1. 国内出差
出差人在出差前须预支差旅费者,应于出差期间可能需要的差旅
费金额范围内,填写于《出差申请单》内,经上级主管核准,由财
务主管审核后,向出纳领取预支款项。 3.1.2. 国外出差
出差人得依目的地及出差时间需要,经总经理核准,原则上以美
金为旅费预支计算标准。 3.2. 差旅费报支 3.2.1. 国内出差
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二日内出具有关凭证,并填写《外阜
出差费报销单》,与出差旅费单据(单据粘贴在粘存单上对应客户
拜访计划表)并呈,经上级主管核准、财务主管审核,再
向出纳
结帐,报销应补旅费或缴还旅费或缴还预支旅费的余额。 3.2.2. 国外出差
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应于二日内出具有关凭证,并填写《外阜
出差费报销单》,与出差之旅费单据,呈经总经理核准,再向出纳
结帐,报销应补旅费或缴还预支旅费之余额。 3.2.3. 报销单据:需交《客户拜访计划表》、《出差申请单》,并
填写《外
阜出差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出差派遣单》、《客户拜访报告表》
等票据粘贴在“原始单据粘存单”,一并整理好递交财务
部报销。
3.2.4. 报销规定:当日、当月发生的费用已当日、当月票据报销,
若无
发票需实情陈述,不得拿过期或其他票据抵充;报销手续不齐全、不规范、发票连号、不规则发票、假发票等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及时责问当事人,并按违规单据金额1-5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 除处理。
3.2.5. 报销时间:公司本部门人员为每周一和每周三下午;办事处人员
每月25日前需把整理好的报销单据寄到公司,报销日为每月8日。
4. 旅费申报标准 4.1. 住宿费用 4.1.1. 本市外勤
无住宿费报销
4.1.2. 国内出差 (1) 部门经理、区域经理
(A) 单人200元内 (B) 双人260元内
(2)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A) 单人320元内 (B) 双人380元内
4.1.3. 国外出差
由公司统一订房 4.1.4. 住宿原则 (1) 在两人同时出差至同一目的地时,应住宿双人房以节省
费用。 (2) 出差申报住宿费用超标准时,超支部分由出差人自理。 (3) 住宿单据金额如少于标准金额时,按单据金额报支。 (4) 因业务需要,随同高职等人员一起住宿,可按高职等人
员住宿标
准申报住宿费,但原则上应以最经济方式住宿。 (5) 国外出差,由管理部按规定等级先代为预订酒店房间;
如临时变更, 出差人须事先向上级主管申报。 (6) 如公司在出差地租有宿舍,应在宿舍留宿,不在参照上
述标准,
若要住宿酒店须自理。
4.2. 交通费用 4.2.1. 本市外勤
依节约为原则,考虑外勤事项的紧急和重大因素向管理部申请用车,具体操作按《公务车派遣流程》执行。
4.2.2. 国内出差 (1) 飞机、火车、船
(A) 所有人员出差,飞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一律由
公司管理
部根据市场票价情况统一订票。若未提前申请私自购买票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由出差人自理。 (B) 因出差人员个人原因误点未能乘坐所定交通工具
的,由当事
人负责承担当天票据实际损失额的一半费用。 (C) 乘飞机标准:购买到折扣机票,机票价格同火车票
或低于此 价格。
乘火车标准:乘车时间为5小时内,乘坐硬座;5
小时以上,乘坐硬卧。
(2) 自备交通工具
(A) 出差人若自备交通工具(以汽车为限)可较经济快
速时,得
事先提出申请(申请单上务必注明该车当时之里程数),经上
级主管核准后行之。
(B) 其油料费用报支以市价为标准,再乘以实际里程。 (C) 油料费用报支时应附发票证明单据,如单据金额低
于申报标
准金额时,则以实际单据金额报销。 (D) 过路、过桥、停车费用亦可一并申报并应附上单据
为凭。
(3) 乘车原则
出差距离较近时,应以乘坐公共汽车为原则,由住所至车站或机 场亦同。 (4) 基于下列事由之一,经上级主管批准后可乘出租车或摩
托车: (A) 携带公物,不便乘坐公共汽车。
(B) 前往没有公共汽车或公共汽车稀少地区时。 (C) 招待客户而有必要时。 (D) 紧急公差时。
【注】出差旅费上报支出租车之交通费用申请时,须在“票据”上
注明行程。
4.2.2国外出差
飞机、火车、船
所有人员出差,飞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一律由公司管
理部根据
市场票价情况统一订票。若未提前申请私自购买票的,财
务部一律
不予报销,由出差人自理。 4.3. 膳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