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人材培育计划
(试行)
为了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踊跃鼓励、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打造一支金融学院学生的优秀人材队伍,我院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
创新人材培育计划的领导和实施
本计划由院党政一路领导,院团总支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协助。实行“双向选择、立项管理”模式。
创新人材培育计划领导小组:
主 任: 陈志昂 副主任: 周绍志 钱水土
委 员: 施建祥 朱 晋 彭寿康 周春喜
陈春萍 何 波 韩银华 陈永春 华 靖
二、
学生创新人材培育计划实施范围和条件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每一年三月至次年四月在校的一、二、三年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双向选择原则选配导师,并实施人材培育计划。
申请作为培育对象的学生须具有如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无任何处分。
二、对学术研究、社会调研、科技活动等具有浓厚兴趣,思想灵敏、富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擅长试探,愿意在老师指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科技活动。
3、学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
4、凡不符合上述条件3的同窗,报名须经团总支特别审核通事后方可参加。
三、 创新人材培育计划导师的条件和职责
本院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都可成为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按照需要,也可适当聘请院外中职以上教师作为我院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一般须具有以下条件:
一、中职以上职称。
二、本人愿意承担学生人材培育工作,履行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的职责和义务,踊跃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等科技活动。
3、教学、科研工作之外有必然余力。 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的职责:
1、每学期为所指导的学生不按期作学生科技活动的指导,主要内容为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已开展的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介绍相关学科的前沿进展和功效等。
二、引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志愿结成项目小组,并指导他们阅读课外书籍,完成有关课题,或参加其他课外科技活动。按期或不按期对学生进行科技活动指导,尽最大尽力提高学生科技作品质量。
3、重点组建和指导1-2个课题组,进行实际操作,设计或撰写论文及调查报告。按期检查课题的进度,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起到科技示范作用。指导学生提交作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类学术竞赛活动。
4、 负责项目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进展,检查并催促学生按时完成项目,及时提交科技作品。
四、 创新人材培育计划导师的选配
每一年三月至四月,由院行政、总支征集教师的研究方向,并向全部学生发
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教师研究方向和自身兴趣,提出配备导师的申请和立项申请,由团总支进行汇总、分类后提交列位教师。教师按照学生情形提出立项建议和同意意见,最后由院务会议肯定立项项目及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学生创新人材培育导师由学院聘用。
五、 1.报名
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院内同窗都可报名申请,通过各班学习委员和班长统一上交报名表至院学生会学习部,报名持续一礼拜。一礼拜结束后整理出完整的报名表。每一年三月份开始,四月结束。
2.上交策划
报名的同窗在四月中旬上交自己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获科技活动的策划书一份, 内容可涉及专业知识、组织管理方案或学术研究等。由院学生会学习部收齐所有报名人员的计划、策划书和论文后,将其分类整理后与报名表统一交至团总支审批,择优入选计划活动。
3.发布名单
四月中旬学院发布参加创新人材培育计划的导师和同窗的完整名单。 六、 项目管理
经院务会议肯定立项的项目,由负责记录,按照项目情形催促导师、学生完成。从每一年五月份到次年三月初,导师在此进程中给予学生至少五次的一对一专业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项目跟踪座谈会,并通过论文、实践和市场操作等方式,培育学生的创新、组织、管理和策划等能力。学生则应从学术、策划和实践几个方面认真学习,不断创新,提升自己的能力。项目期限均为一年(十个月)。
创新人材培育计划学生的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