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安全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本题共计55分,每空1分)
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 火焰 )、( 火花 )和( 炽热表面 )的非常规作业。
2、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 易燃易爆 )生产装置、( 输送管道 )、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 )动火作业按( 特殊动火 )作业管理。
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监火人 )确认( 无残留火种 )后方可离开。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 )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 动火人 )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7、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h。 8、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 安全防火 )部门审批。 9、《动火作业证》实行( 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 )的动火作业管理。 10、进行动火作业时,( 监火人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1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10m的高度,其防坠落半径为( 4 )米。
1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 完好 )后投入使用。
1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 防滑 )、防寒 和( 防冻 )措施。
1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 休息 )。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安全带不得( 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16、对患有( 职业禁忌证 ):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17、设备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 18、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 警示红灯 )。
1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 警示 )标牌或( 加锁 )。
2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 漏电保护装置 )。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 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管理部门应该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22、检修项目( 负责人 )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23、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 安全规范 )的规定执行。
24、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 安全设施 )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5、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 )、(半封闭 )场所。
26、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 )措施。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7、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
28、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 )或富氧空气。
29、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
30、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
于等于(12 ) V。
31、在受限空间内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 )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32、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 )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33、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不得堵塞出入口。 34、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
3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 )作业。 36、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 )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37、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防护设施及用品,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达到安全要求,并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 )方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8、监护人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 ),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39、(作业人员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0、《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 )审批。 4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 ),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2、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 )敲打管线、法兰等。
43、作业完成后,(作业人 )应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4、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
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5、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 )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6、《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 )办理。 47、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 )、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48、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49、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 ),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5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1、交流弧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电焊机械的一次线、二次线均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且不得有接头。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 )的地线。
52、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必须悬挂 (红灯 )示警。
53、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 专业人员 )进行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4、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 ( 明显的标志 ),应佩戴安全帽。
55、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 立即 )执行。
1、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
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6、易燃易爆区域中检维修常用的防爆工具材质是铜合金。 7、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 手柄 ,便于辨识、抽堵。
8、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 盲板位置图 ,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
9、《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 生产车间(分厂) 办理。 10、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 一张作业证 的管理方式。
二、判断题(本题共计30分,每题1分)
1、可以用吊钩缠绕重物,但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 )
2、休息时,为方便吊装作业,可以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 × ) 3、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该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
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 √ )
4、为缩短吊装作业时间,司索人员可以采取抖绳摘索或者利用起重机抽索。( × )
5、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规定:厂区管廊上的
动
火
作
业
应
该
按
特
殊
动
火
作
业
管
理
。
( × )
6、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规定:遇节日、假
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 √ )
7、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
业安全规范和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