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成本测算一把标尺
前期物业管理市场成本测算的一把标尺 文/周维李湘玲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作为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管理服务价格问题则更是行业、企业和业主不可逃避的问题。业主希望能够以足够低的物业价格来获得较高的服务质量,而企业期望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丰厚的利润。不管在哪文化行业,服务的付出方和接受方都是一个矛盾的共同体,市场的作用就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将价格调整到一个合理的范围。但是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市场的竞争不规范,特别是上游行业——房地产业在我国的急剧发展,使企业和业主对这文化行业的游戏规则没有一个很好的认识,不能通过市场自身调节来自发的规范市场。
为调整这一矛盾,物业管理行业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地区性的物业管理政策也相继出台,如上海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各地政府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对市场进行指导,以期获得物业行业的规范发展。但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企业竞相压价而导致的低质服务引起了大量的业主投诉、纠纷不断。如何从根源上理顺物业服务和价格的关系,在招投标阶段规范市场竞争,实现质价相符?常州市率先制订了《物业公共服务工时指导标准》,它的出台能否从行业角度给当地物业管理市场一个制订价格的基本标准?本刊记者对常州市的此项标准进行了追踪报道,对组织和负责此标准制定的常州市房管局局长朱建文和一些当地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采访,以期从市场需要的角度看待这一标准的客观性、实用性和现在的市场动作情况,供业内人士参考。 记者:常州作为第一个制订物业工时标准的地区,促使贵局做出这个决定的最大动因是什么?
朱局长:局里组织大量人力、物力来完成此项标准,主要是从三文化方面考虑。首先是从业主的角度,业主作为物业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如何评价自己所支付的价格和享受的服务是否质价相符,在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业主能否做到理性维权,这就需要有一个标准来衡量业主所接受的服务和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付出的服务差别大小,作为理性维权的依据,而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老的标准中缺乏量化标准,这样使得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很少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服务的质量标准。 二是从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现在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已经占了较大的比例,物业管理公司是有苦难言。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价格走低和成本上升,直接导致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下降,不少企业在超低价格的情况下运转,只好采取降低服务标准、逃避人员劳动保险以及延长劳动工时来降低成本,导致了业主和政府甚至内部员工对企业的不满。如何避免市场的低价竞争、恶性循环,在一个有序、有利的环境下生存,是物业管理公司所期盼的。 三是从政府的角度,面对诸多物业投诉,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如何引导物业服务市场中的供、需两个主体,运用市场的消费理念来解决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如何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服务水平进行考评,作到客观,公正评价企业行为,是政府非常关注的,如何把百姓的基本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保障,化解企业和业主的对立,使其和谐相处,物业工时标准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桥梁来评估企业的服务和业主的维权标准。
记者:贵局在制定物业劳动工时额时,对细分物业服务项目和选择住宅小区方面上,是如何做到反映常州市物业服务市场的需求和现状,保证工时定额标准的客观适用性?
朱局长:我们在制定此标准时,完全按照市场规律,针对市场中出现的问题,从综合管理、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这五大类服务来制定工时标准。而这五大项
又分为43文化分项,这些分项函盖了日常物业服务中的各个服务项目,以便在物业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时,每个分项能够有据可依,有标准可循;同时,这43个分项的订立也考虑了分项的可分性、独立性,便于独立测算,无单项牵连,在选择项目上,我们对本市400多个企业,按项目大小、服务内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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