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不良反应
副作用(side effect)
是药物固有的作用,是在药物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作用,一般为可恢复的功能性变化。
例如阿托品治疗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疼痛时,会出现口干与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通常作用广泛的药物即选择性低的药物副作用较多,因此在使用药物时应该尽量选用选择性较高的药物。
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
多数药物均有一定的毒性,可引起用药后中毒反应。 剂量过大引起的毒性反应称急性中毒(acute toxicity)。 长期应用引起的毒性反应称慢性中毒(chronic toxicity)。
后遗效应(residual effect)
停药以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治疗浓度以下时残存的效应。大环内酯类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青霉素类、碳青霉烯类。
有些药物后遗效应是持久的(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停药后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特殊反应(unusual effect)
与药理作用无关的,难以预测的不良反应。
根据其发生机制可分为基因缺陷引起的特异质反应和免疫反应异常引起的变态反应(allergy)。
特异质反应:例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当服用某些磺胺类药物、阿司匹林、非那西丁后容易出现溶血反应
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 (WHO)
⑴身体依赖性
亦称生理依赖性(physiological dependence),是反复用药造成的一种机体适应状态。 主要表现为:
停药后出现戒断症状(特点:特征性、反跳性、出现时间与所依赖药物的作用时间相关) 耐受性(特点:作用强度减弱,作用时间缩短)
可以产生显著身体依赖性的物质:酒、镇静催眠药、阿片类
(2) 精神依赖性(psychic dependence):
亦称心理依赖性(psychological dependence) 为体验药物的精神效应而产生的一种强迫寻药、用药行为和强烈的心理渴求。是造成药物滥用的药理学基础。
特点:一旦产生,难以根治;产生往往先于身体依赖性,产生与否与速率与个体精神状态和用药目的相关。
特殊毒性
致畸作用(teratogenesis) 致癌作用(carcinogenesis) 致突变作用(mutagenesis)
药品不良反应按发病机理分类
——分为A、B、C三类
A类: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一般与药物剂量有关,在人群中的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
B类: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与剂量无关,通常很难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虽然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如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 C类:发生机理不明确,潜伏长,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如致癌反应。
A型与B型药物不良反应的特点及区分
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熟悉)
1. 了解患者及家族的药物及食物过敏史,这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质以及有ADR家族史的
患者十分重要
2. 注意特殊人群用药,包括老年人,小儿,尤其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肝功能和肾
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其特点谨慎用药。
3. 用药品种应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注意了解患者从不同科室开具的处方药品和
自用药品使用情况,以免发生药物不良相互作用。 4. 应用新药时,必须掌握相关药物资料,慎重用药并进行严密观察。近年来新药层出不穷,
由于新药的资料有限,特别对于儿童、妊娠期妇女及老年人应慎用新药。 5. 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需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如应用利福平时检查肝功能。 6. 用药期间,注意观察ADR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防止进一步发展。
7. 注意药物的迟发反应,这种反应常发生于用药数月或数年后,如药物的致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