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
明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 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 一、材料填报装订要求:
1.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本表需上报一式 5 份。
2.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装订在评审卷宗中,原件审核后退回。 3. 《山西省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综合考评表》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报,将综合考评表电子版于 10 月 8日至 10 月 12 日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 (1)在规定的空格内填写申报内容,不能更改表格的类型和格式。
(2)出生年月、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毕业时间等有关时间的填写要求在半角状态下输入,格式为“1995.05”。 (3)“申报专业”栏请按照下列专业名称填写: 经济综合类专业:
经济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经济分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经济管理类专业: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经济、国际商务、农业经济、旅游经济。
财税金融类专业:
财政税收、开发投资、金融、保险。 人力资源类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运输建筑类专业:
交通运输、邮电、房地产、建筑经济、信息咨询相关经济。 (4)“学位”栏请填写清楚具体学位名称。
(5)“学术团体”栏只填写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担任的理事及以上职务。
(6)“荣誉奖励”栏填写各级政府表彰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授予的优秀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相当奖励获得者。
(7)“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栏填报 5 项即可。
(8)“任现职期间的工作能力条件”和“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条件”两栏在“个人角色”中要按实际项目中从事的角色填写,同时要注明个人排序;
“成果名称”填写,请以获奖证书、项目名称为准(不能简写); (9)论文须为独著或合著第一;论著字数按书中实际注明的本人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方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 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按总字数的 20%平均,其余人员(编委等)按总字数的 50%平均。 4. 《山西省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材料卷宗格式》 申报者将全部申报材料内容按序整理,标明页次和页数,并按如下分类顺序装订。 评审材料卷宗封面 评审材料卷宗目录 第一类:基本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执业资格证书、聘期内历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职称外语成绩通知
书(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参加学术团体证书及文件、荣誉奖励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有关材料等。 第二类:任现职期间的工作 经历 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所完成的工作项目,由推荐单位整理,主管部门审核,项目最多填写 6 项。附相关文件材料及能证明 本人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等有关材料原件。 第三类:
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所完成的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最多填写 6 项。 第四类:
任现职期间的学术技术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刊号、页面、封面、封底、目录本人论文页、论文内容、论文检索页)、著作(书号、页面、著作首尾页、论著检索页)及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 第五类:专业技术
(1)专业技术工作必须使用 A3 纸(420 *297 mm)单面打印,按照设定格式认真填报,不能更改表格格式。经审查合格后提交一式 3 份。
(2)有关信息内容只准在密封栏内显示,总结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3)推荐部门系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
(4)总结一般控制在 2000 字左右。 第六类:答辩 论文
(1)答辩论文一律用 A3(420 *297 mm)纸单面打印,按照设定格式认真填报、录入,不能更改表格格式,经审查 合格后提交一式 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