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定义
1.1 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等。 2、证照使用
2.1 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2.2 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2.3 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管理人; 2.4 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 2.5 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2.6 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2.7 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2.8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十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1、证明函使用
1.1 证明函的范围。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1.2 证明函的管理
1.2.1 公司证明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1.2.2 使用证明函必须填写《证明函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1.2.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1.2.4 使用证明函必须做好登记,填写《证明函使用登记表》。 2、证明函保管
2.1 严禁开出空白证明函或外借证明函;
2.2 证明函开出后,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
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损失;如证明函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行政部;
2.3 行政部应妥善保管证明函存根。
第十一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分类
1.1 消耗品:铅笔、胶水、透明胶、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
宗、标签、告示贴、便条纸、信纸、橡皮、夹子、圆珠笔、钉书钉等; 1.2 管理消耗品:钢笔、签字笔、白板笔、修正液、打(复)印纸等; 1.3 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计算器、印泥、笔筒等。 2、办公用品领用
2.1 办公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
圆珠笔、签字笔、直尺等。“部门领用”系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钉书机等;
2.2 消耗品及管理消耗品每月20日申请一次,管理品每季度末的十日内申请一次,
原则上不再另行申请。
3、办公用品申购
3.1 各部门于每年的1月20日填报《部门年度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申购单》,交
行政部汇总,并会同财务部共同拟定《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计划》;
3.2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物流部统一购买,若因特殊情况需购买的,需向行政部申请,
财务部审核后方可购买。
4、办公用品管理
4.1 原则上,每人每月发放圆珠笔芯或签字笔芯一支,便条纸及信纸各一本。每人
每季发胶水一瓶、大头针、回形针、钉书钉各一盒、笔记本一本。不够用者,可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另行申请;
4.2 每人及每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明细,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控制办公用品的
领用状况;
4.3 物流部可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量存
库;
4.4 新进人员在行政部领用,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退还行政部; 4.5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物
流部统一管理;
4.6 办公用品丢失或被盗、损坏,公司将根据具体原因追究当事人相关物品净残值
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安全保卫制度
1、门卫管理
1.1 出勤时间为:早班7:00---19:00。晚班为:19:00---7:00 1.2 出勤交接
1.2.1 出勤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交接,一般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
1.2.2 门卫人员换班时,交班者应填好《门卫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与
接班者,并让接班者签字;
1.3 来宾登记。由保卫负责询问来宾访问部门和人员,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联系来
宾将要访问的部门和人员,以确定是否放行。对确定放行的来宾一律填写《来访登记簿》和《会客单》。
2、安全管理
2.1 保安人员应根据规定的路线定期巡逻;
2.2 如遇天灾、火警、盗抢、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相
关主管部门报告(110或119等报警电话);
2.3 对员工带出的物品进行登记,根据《物品放行单》放行,防止不按公司规定带
走公司生产材料、产品或办公设施;
2.4 《物品放行单》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3、值勤规范
3.1 值勤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3.2 除巡逻时间外,不得擅自离开门卫室; 3.3 不得在门卫室内与任何不相关人员闲聊;
3.4 保卫应着公司规定的服装,保持仪容整洁、姿势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