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对外发文实行八码编码原则。如:重开发 年第[ ]号
2.2.3.1 第一码代表本公司。使用公司名称缩写“重开”来代表“**有限公司”; 2.2.3.2 第二码代表发文是正式文件;
2.2.3.3 第三码代表发文之公历元年度。如:2008年; 2.2.3.4 第四码代表发文编号; 2.3 对内收发文
2.3.1 对内收文(包括文件、公告、通知等)由各部门指定经办人签收并存档; 2.3.2 对内发文。由各职能部门草拟后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召集各部门经理共同评
议通过后呈总经理审批,再由行政部统一签发、统一编号存档管理;
2.3.3 编号要求与对外公文编号规范一样相同。 2.4 存档管理
2.4.1 对外(内)收发公文原则上由收发文单位自行存档,必要时可由收发文单位
(部门)拷贝予其他单位(部门)存档,作为凭证;
2.4.2 行政部应建立《对内(外)收发文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追踪核查。 3、档案管理
本公司行政档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对办理完毕并具有查找保存价值的文件,根据其特征和相互联系,分门别类地组成一个个案卷。规范公司档案管理。
3.1 档案立卷分类方法 3.1.1 不归档文件分类
3.1.1.1 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征求意见的未定稿文件; 3.1.1.2 本单位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文件
的历次修改稿;未生效的文件;一般性的来信和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
3.1.1.3 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与本单位无关的文件或为参考目的而收集来的文
件;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不需要办理的传送文件和一般来往文书;
3.1.1.4 下属单位报送的不必备案文件,或需备案但属一般性的文件;不需要办
理的文件和简报、情况反映等。
3.1.2 归档文件分类方法
3.1.2.1 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3.1.2.1.1 党务。指党的组织、宣传、国家政策、纪检等方面的文件;
3.1.2.1.2 群众团体。指工会、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团体工作中形成的
各种文件。
3.1.2.2 行政人事管理文件材料
3.1.2.2.1 指企业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职工花名册、职工教育和培训、
考核、奖惩文件、劳保福利、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医疗卫生、纠纷处理、信访、外事活动等方面的文件。
3.1.2.3 企业产权文件材料
3.1.2.3.1 有关部门或单位关于企业的建立和产权界定的批准文件; 3.1.2.3.2 股权证明和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1.2.3.3 企业资产产权变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1.2.4 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3.1.2.4.1 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经营总结、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
管理、市场信息和预测,广告、商标及用户反映等。
3.1.2.5 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材料
3.1.2.5.1 生产管理。生产计划及其实施纪录、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
及改进意见等;
3.1.2.5.2 质量管理。质检报告、质量事故分析、获奖证书等; 3.1.2.5.3 标准管理、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 3.1.2.5.4 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形成的文件。 3.1.2.6 产品文件材料
3.1.2.6.1 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协议书、任务书、设计方案、实验数据、
产品鉴定书、产品照片、说明书和底图、蓝图等;
3.1.2.6.2 产品制造工艺。各种配方、技术诀窍、工艺流程、工装、操作
规程、工时和材料定额等;
3.1.2.6.3 产品检测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各种优、特产品及获奖产
品的有关文件。
3.1.2.7 科学技术研究文件材料
3.1.2.7.1 新开发项目的建议书,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试验记
录、成果申报、总结、鉴定、推广应用、奖励证明、专利、技术转让等文件;
3.1.2.7.2 技术改造和革新文件、图纸; 3.1.2.7.3 各种有参考价值的科研总结报告; 3.1.2.7.4 经审定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 3.1.2.8 基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3.1.2.8.1 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任务书、审批、勘测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工程管理以及维修、改建、扩建等方面的文件和图纸;
3.1.2.8.2 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方面的文件。 3.1.2.9 设备仪器文件材料
3.1.2.9.1 购置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文件及开箱记录、安装调试、检查维
修记录以及改装、报废的文件;
3.1.2.9.2 自制设备仪器的设计图纸、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材料、工艺工
装图纸、使用说明书及检查维修记录等;
3.1.2.9.3 设备台帐。 3.1.2.10 会计核算文件材料
3.1.2.10.1
会议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等;
3.1.2.10.2
会议帐簿。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固定财产卡片、辅助帐
簿、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涉外帐簿等;
3.1.2.10.3
会计报表。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
表(决算)等。
3.2 案卷内文件排序方法 3.2.1 文字材料的排序
3.2.1.1 上级机关文件在前,本企业和下属单位形成的文件在后; 3.2.1.2 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3.2.1.3 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3.2.1.4 正文在前,原稿在后;
3.2.1.5 成果性、结论性文件在前,原始性、过程性文件在后。 3.2.2 图样材料的排序
3.2.2.1 图样形成时,已编制了图样目录的,按目录顺序排列。没有编制图样
目录的,机械产品和设备图样,一般按结构隶属关系排列;
3.2.2.2 基建工程图纸,一般按总体和局部关系结合专业排列;地形测量图纸,
一般按比例尺或地区排列等。
3.2.3 图文混排
3.2.3.1 一般的排列顺序是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3.2.3.2 若文字材料是对图纸作补充说明的,则排在图的后面。 3.2.4 会计文件组成的案卷,一般保持原来卷册内的顺序;
3.2.5 人事文件须经鉴别、分类(履历、鉴定、考察考核、学历和职称评聘、政审、
奖励、处分等)后,再先按形成时间或问题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3.3 案卷编目顺序和方法 3.3.1 页号编制
3.3.1.1 卷内每一份文件重新统一编制顺序号,方便统计和利用;
3.3.1.2 若有多个文件,应从头到尾拉通编号,编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正
面写在右下角,背面写在左下角,只对有文件内容的页面进行编号。若只有一卷文件且形成时已编有页号,且页号连贯、排列次序不变,不必另行编制。
3.3.2 案卷目录编制
3.3.2.1 卷内文件目录相当于卷内文件的明细表,置于卷首.
3.3.2.2 目录项目一般包括:每份文件的排列序号、题名(全称的标题)、编号
(文件号或图号)、责任者(直接编制部门或人员)、编制日期、所在页号和备注等。
3.3.2.3 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应尽量利用文件形成时原有的目录。 3.3.3 填写备考表
3.3.3.1 备考表说明卷内文件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一般置于卷内文件尾页之
后;
3.3.3.2 主要内容包括:案卷情况说明(归档前案卷基本情况由文件形成者填写,
归档后案卷的变动情况由档案人员填写)、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
3.3.4 填写案卷封面和脊背标签
3.3.4.1 案卷封面,以一定的格式概要介绍卷内文件内容和形式特征;
3.3.4.2 封面项目有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责任者)、编
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号(由分类号和案卷排列顺序号组成)等。其中,案卷题名是封面的核心内容,处于封面的中心突出位置。
3.3.4.3 脊背标签主要项目包括案卷题名和档号,供管理和检索之用; 3.3.4.4 案卷封面和脊背标签的大小、格式由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有关标准给予
规定。
3.3.5 案卷装订
3.3.5.1 案卷编目工作结束后,一般应予装订,
3.3.5.2 一般采用三孔一线装定法,去掉文件的金属物,纸张折叠整齐,大小一
致。
3.3.5.3 不便装订的文件,直接放在卷夹或卷盒内。
3.3.5.4 将装订好的一卷材料,或按卷内目录次序排列的未装订的一卷文件,放
入卷盒或卷夹中,最终形成案卷
3.4 档案借阅
3.4.1 借阅档案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经存档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3.4.2 档案借阅时间以两天为限。不得转借、拆卸、调换和复印。 3.5 档案保管期限 3.5.1 永久保管
3.5.1.1 公司章程;
3.5.1.2 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
3.5.1.3 重要的政府机关许可证,认证书以及指示命令等文件; 3.5.1.4 契约书等具有永久效力的文件; 3.5.1.5 有关主要在职人员的资料和员工花名册; 3.5.1.6 其他需永久保存的重要文件、账簿及统计资料。
3.5.2 十年保管
3.5.2.1 预算、决算及有关会计的各种账簿、各种凭证; 3.5.2.2 干部会议等经营管理上重要的考察性文件; 3.5.2.3 人事工资方面的文件;
3.5.2.4 公司内部全体人员通告的文件; 3.5.2.5 市场调查的汇总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