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关键系统、核心零部件、专用及配套设备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现代制造关键技术研究,研制高效电机、高端装备制造关键部件、高端专用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南通高新区联合招标。
(十)汽车零部件与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开展汽车轻量化、绿色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型车用碳纤维等新材料、安全技术及产品、新型汽车动力、底盘、变速箱、压缩机和车联网应用系统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先进控制与优化、精密成型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精密模具、柔性制造系统、电气机械、智能控制、机器人、成套装备及核心功能部件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常熟高新区联合招标。 (十一)智慧矿山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开展智慧矿山生产与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智慧矿山生产、辅助生产系统和装备,开发防灭火、安全通讯保障、通风、水害监控等智慧矿山应急救援系统及装备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信息安全等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消防、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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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设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及装备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徐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十二)数控板材加工设备与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开展数控板材加工设备、数字化成套装备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高性能数控机床及智能加工中心、数字化重大成套装备整机、智能化农机装备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先进制造技术研究,研发数字化设计制造、高可靠性制造工艺、复杂成型精密模具技术、具有行业应用的智能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扬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二、投标要求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详见省科技厅网站)要求,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项目内容、虚增项目投资等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申报内容、原始材料等进行认真核实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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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避免申报材料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禁徇私情私利,明知相关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违规推荐上报;严禁帮助企业包装材料,骗取科技专项资金。在联合招标立项项目的政府资助经费中,地方资助与省资助比例不低于1:1。在联合招标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下达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联合招标方按照计划进度拨付,保证地方资助经费在约定时间前足额拨付到位。在联合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招标方须切实担负起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省市两级相关计划管理规定,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
1、投标人要求。(1)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联合招标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资产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实到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现有固定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原值),同时已实现稳定经营和市场销售。(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2、投标项目要求。(1)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项目的研究内容及要求,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高价值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尤其鼓励拥有PCT专利,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技术成熟度高,其中医药类投标项目须完成II期临床试验,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3)目标产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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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新药类和3类医疗器械项目可适当放宽。(4)投标项目须满足考核指标要求(具体指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新药类和3类医疗器械项目产业化指标只作为预期性指标。(5)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投标项目需充分估计市场变化,科学合理预测产业化指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项目的各类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一经申报确认后,直至合同签订为止,不得作任何修改。
3、真实性及信用审查要求。(1)投标单位对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从2017年起项目投标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撤销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在项目投标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重复性申报审查要求。(1)一个企业限投标一个省地联合招标项目,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投标。承担过本计划项目的企业及关联企业,投标项目不得与原项目本质类同。各种形式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同一企业不得在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同时,投标省地联合招标项目。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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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已将相同研发内容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的,不得投标。(2)在本年度招标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一个项目投标。本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年度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投标,同一项目骨干的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的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3)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本计划招标项目,同一项目骨干参与省重点研发计划和本计划招标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4)同一企业申报或投标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本次招投标资格。
三、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月17日。具体领取地点附后。领取《招标文件》时请出具投标单位介绍信。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送至各联合招标方指定地点。项目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网址:www.jskjjh.gov.cn。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受理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12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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