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9年度工程技术中级、副高级
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度工程技术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职称标准条件
(一)正常申报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市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中、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市国有企业申报中级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8〕92号)有关规定执行。国有企业申报副高级工程技术职称无绿色通道。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继续提升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水平,2019年度济南市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进一步简化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9年度我市工程技术中、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rsrc/进行注册并填报,也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原件(A3纸型),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打印。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3.现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职业资格证书按照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4.系统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1200字以内)。如系统写不开,可另附工作总结扫描件上传系统;
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的扫描件及论文检索打印截图等,上传评审系统;
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其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5.《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上传任现职以来其他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6.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7.《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纸质原件。
8.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4纸型)纸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原件。
9.破格申报职称的,须报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纸质原件。
10.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及国有企业申报工程技术中级“绿色通道”的,须另外填写《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1份纸质原件。
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还须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扫描件和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评审系统“现专业技术职称”填报位置。
11.须上传社保证明扫描件。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的,须提供与社保证明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呈报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事业单位材料报送要求
各事业单位要填写《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及人员情况表》和《济南市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正反面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申报材料报一起报送相应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存档备查。
(四)报送时间要求
我市工程技术中、高级职称申报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高新区、章丘区的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截止时间按照当地职称评委会要求执行。
三、各级部门单位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对学历认证报告等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和网上申报数据进行一一比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审查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将本单位
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提交《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
2.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对学历认证报告等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同时对照数据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账号。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及其他纸质资料,报送至主管部门。
4.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3份)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及其他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