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节能环保目标完成的不确定性。
2) 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3) 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事件。
改、扩建项目可能引发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危害发生改变。
生产的产品、工艺、原料发生变化可能引发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危害发生改变。
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规定使用、拆除或闲置,可能引发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危害发生变化。
排放污染物的去向发生改变可能引起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危害发生变化。
规避监管偷排、偷放、转移污染物或危险废物。
危固废的产生、存储、运输、转移、处置等环节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情况。
尾矿库渗漏液成分与防渗情况、处置情况。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长期排污在环境中的长期积累效应情况。
超总量排污在环境中的长期积累效应情况。
规划、布局结构不合理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其他节能环保管理缺陷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4) 其他风险隐患因素
群众对环境问题的诉求情况、敏感程度及影响范围等情况。
b) 风险隐患因素辨识应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个方面”。
1) 三种时态
过去:以前发生的节能环保问题的持续影响。
现在:来自当前风险隐患所造成的影响。
将来:计划实施的法规标准、生产活动将要造成的影响。
2) 三种状态
正常:符合正常运行或者控制标准的条件。
异常:偏离正常运行或者控制标准,还没有达到违法违规的条件。
紧急:超过控制标准临界值,或者在事故状态下和未解除事故状态。
3) 六个方面
大气排放
水体排放
废物管理
土壤污染
能源资源的使用
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如噪声、绿化等)
3.4.1.3 风险隐患评估
a) 评估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风险隐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辨识出的风险隐患按照确定的分级方法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纳入风险隐患数据库。
b) 分级方法
按《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环境风险隐患级别可分为(其他常用的环境风险隐患评价方法见附录):
1) 可能引发或造成以下环境安全事件的,为特别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