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网 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分配的利润额,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发生的净亏损;贷方登记用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额等其他转入数,以及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年末,应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可能有余额外,其他各个明细账户均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借方余额为历年累积的未弥补亏损(即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
该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该账户贷方登记提取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使用的盈余公积,即盈余公积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结余的盈余公积。该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贷方登记应付给投资者股利或利润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或利润,即应付股利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中公会计网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等科目;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等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等科目。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中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所属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中公会计网 第六章 会计凭证
【基本要求】
1. 了解会计凭证的概念与作用 2. 了解会计凭证的传递
3. 熟悉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种类 4. 熟悉会计凭证的保管 5. 掌握原始凭证的填制 6. 掌握记账凭证的填制
7. 掌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审核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与作用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 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凭证的作用主要有:(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二、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中公会计网 原始凭证可以按照取得来源、格式、填制的手续和内容进行分类。 (一)按取得的来源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取得的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二)按照格式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格式的不同可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三)按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分类
原始凭证按照填制的手续和内容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1.一次凭证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且仅一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2.累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且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
3.汇总凭证
汇总凭证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因经济业务和经营管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也称为原始凭证要素):(1)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
中公会计网 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记录真实;(2)内容完整;(3)手续完备;(4)书写清楚、规范;(5)连续编号;(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7)填制及时。
(二)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不同的自制原始凭证,填制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次凭证的填制
一次凭证应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业务人员一次填制完成。该凭证往往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的填制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该凭证能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3.汇总凭证的填制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该凭证只能将类型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
(三)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外来原始凭证应在企业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的相关人员填制完成。外来原始凭证一般由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印制,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由经营单位印制,在填制时加盖出具凭证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复写纸套写或打印机套打。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为了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