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印发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
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新出政发[2013]1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3.06.18 【实施日期】2013.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印发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的通知
(苏新出政发〔2013〕19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组织开展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的《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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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组织开展全国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加快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规范化进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新出厅字〔2013〕172号《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工作部署为指导,以《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依据,以全省第三批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监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总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国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本省自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在省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承办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具体事务。各省辖市局负责组织所辖各县(市、区)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昆山、泰兴、沭阳三个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局按相关要求组织自查。 2 / 5
三、检查内容
本次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全省第三批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申报、命名确认工作(参见苏新出政发〔2013〕18号《通知》)和全省新闻出版(版权)“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同步推进。其中,全国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包括: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情况;定期研究依法行政重大事项情况;制发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情况;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年度奖惩考核制度情况;法制机构建设和工作情况;按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包括:新闻出版(版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证件管理情况;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规范建设情况;依照法定职能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情况;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情况;严格坚持行政处罚“收支两条线”情况。
4.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包括:有序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情况;参加全国、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律知识竞赛情况;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法制教育情况;组织辖地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参加法制教育培训情况;配合当地工作中心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省局制发《实施方案》,召开各省辖市 3 / 5
局、省直管县(市)局法制部门负责人会议,确定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作出具体
安排。各省辖市局、省直管县(市)局根据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制定工作计划。 2.自查抽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各省辖市局根据总局和省局通知要求,在本局及所辖各县(市、区)局普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填写总局统一制发的《2013年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内容评分表》,形成检查报告(含自查、抽查情况),7月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省直管县(市)局完成自查后直接报送(含评分表)。联系人:张意德;联系电话:025-83361679;邮箱:jsxwcbzcfg@163.com。
期间:省局根据总局工作要求,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省辖市局、省管县(市)局进行重点抽查。
3.总结整改阶段(7月26日至8月30日)。省局综合各地检查报告和重点抽查情况,及时向总局报送本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汇报。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成发布单位撤销或修改;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纠正;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能的,责令履行或限期改正;存在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制定整改措施并责成限期纠正。
期间:省局将根据总局统一部署,结合全省第三批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申报、命名确认和全省新闻出版(版权)“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推荐全国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谋划。通过深入宣传、周密部署,动员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保证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贯彻实施的高度,领导到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4 / 5
2.突出重点,明确目标。通过单位自查、组织互查和重点抽查,探索解决本省新闻出
版(版权)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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