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防虫剂防虫效果测定法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防虫剂防虫效果的室内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档案防虫剂防虫效果的测定和检验。 2 定 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档案防虫剂
指不需与档案载体直接接触,依靠其有效成分的挥发释放对档案害虫产生毒杀作用的产品。
2(2 防虫效果
在对档案载体及其字迹不产生不良影响的前提下,按产品标示剂量使用档案防虫剂,对档案害虫产生的密闭熏杀效果,用4种代表性虫种平均校正死亡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3 仪器与材料
3. 1 测试容器体积不小于1000ml的玻璃容器,要求密封性好。 3(2 天平 感量O(1mg
3(3 恒温恒湿培养箱或培养室
温度可控制在28??2?,相对湿度可控制在80,?10,。 3(4 牛角药匙 3(5 软毛刷 3(6 体视显微镜 3(7 烧杯
3(8 小试管 3(9 纱布 3(10 棉线 4 供试害虫 4(1 虫种
4. 1(1 档案窃蠹(Falsogastrallus sauteri pic) 4(1(2 黑毛皮蠹(Attagenusunirolor Reitter) 4(1(3 花斑皮蠹(Trogoderma varlabile Ballion) 4(1(4 烟草甲(Lasioderma serricorne Fabricius) 4(2 虫源
人工饲养一个世代以上的害虫种群, 4(3 虫态 幼虫。 4(4 虫龄
4(4(1 档案窃蠹、花斑皮蠹、烟草甲20>日龄。 4(4(1 黑毛皮蠹>50日龄。 5 测试条件 5(1 温度 28??2? 5. 1 相对湿度 80,?10,。 5(3 处理时间 72h和168h。 6 测试步聚
6(1 培养同日龄供试幼虫见附表A。
6(2 用牛角药匙和软毛刷,无损伤地挑选活泼健壮,符合4(4规定的同日龄幼虫,至少每30头为一组,分装为4份备用。
6(3 准备测试容器4个,清洗烘干,编号备用。
6(4 按规定剂量称取供试防虫剂试样3份,精确至0(1mg,分装于3个烧杯内。
6(5 将供试虫样、供试防虫剂试样各1份,互不接触地放入测试容器,密封后,在5(1、5(2规定的条件下放置72h。以上处理重复3组,另设一组空白对照。
6(6 处理结束后取出供试害虫,在5(1、5(2规定的条件下,复苏培养3天,体视镜下针刺无反应者计为死亡,记录死亡个数。若空白组死亡数超过20,,则整个测试无效,需重新测试。
6(7 对4(1中规定的4种害虫重复以上测试。 7 结果计算
7(1 每组校正死亡率用Y表示,其计算公式如下
(i表示组别,i=1,2,3)
7(2 每个虫种的平均校正死亡率用Y表示,其计算公式如下:
(n表示虫种,n=1,……,4)
7(3 用卡方挂检验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7(4 4个虫种平均死亡率用X表示,其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