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油合同
【实用】供油合同3篇
供油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油料供应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前通知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送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甲方销售价格在市场零售价的基础上给乙方让利( 元/吨)如遇调价,须提前通知乙方。
3、如遇市场油价调整,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按市场价格调整油价。
4、甲方根据乙方的用油种类和用油性质,供给乙方0#柴油、93#汽油。 5、甲方送货后,乙方应指派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 6、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未按时送油,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进入施工场地后,要严格遵守乙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范的操作。在施工范围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送货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保证及时顺利完成送货任务。
1、运送方式:甲方为乙方负责送油,费用由甲方自理,且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及时送油料到指定地点(一般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如乙方定期化验甲方所供油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油质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油料,并赔偿机械的`损失及其它间接损失。 3、乙方定期给甲方结算油款(每月20日结算)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人签的票据为准,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付油款的有效发票,结算时凭发票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油桶或其它储油设备,乙方完工时应将其交还给甲方。
三、不可抗力的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效力。
四、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在昌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壹份,乙方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油合同 篇2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为明确供方和需方在油料供应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油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油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油量 (一)用油地址为大厦;
(二)用油种类为直燃机及锅炉使用0#柴油;
(三)用油数量:以上四座大厦在协议生效期内直燃机及锅炉用0#柴油全部由乙方供应。
第二条运送方式为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下及时送油料到指定地点(一般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供油期限及质量
(一)供油时间为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供油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油质问题,致使甲方直燃机或锅炉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三)供油期间,乙方所供每车油料均需将其样品送交甲方,以备留存。 第四条供油价格及结算方式
(一)供油价格: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油种类和用油性质,按照2150元人民币/吨的价格供给甲方0#柴油;
(二)乙方先为甲方上述四座大厦各提供一车0#柴油作为油质抵押,油款从第二车开始结算,该四车油料直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结清;
(三)油款每月一结,甲方在每月日前将油款以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一份0#柴油油质化验单,如甲方定期化验乙方所供油质不符合化验单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油质达到原始的化验单标准或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