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哈密电厂一期
2×660MW机组工程 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机组
循环水管道安装工程询价书
编号:HM/AZ/2013/006
询
价
书
中国能建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哈密项目部
二○一三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
第一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第二条 总 则………………………………………………..………………….……3 第三条 招标文件…………………………………………………………….………3 第四条 投标报价…………………………………………………………….………3 第五条 投标文件…………………………………………………………….………4 第六条 招开标、评标、定标………………………………………………….……5 第七条 其 他………………………………………………………………….……..6
第二章 合同条件……………………………………………………………………7
第一条 工程概况…………………………………………………………….………7 第二条 承包范围………………………………………………………….…………7 第三条 承包方式………………………………………………………….…………7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工机具的管理……………………………….……………7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8 第六条 合同工期及服务……………………………………..……..………….…... 8 第七条 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9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9 第九条 保 险………………………………………………………………………..10 第十条 双方职责……………………………………………………………………10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1 第十二条 其他…………………………………………………………………………11 附件………………………………………………………………………………………12 附表………………………………………………………………………………………12/19
招标邀请函
:
我公司承装的国投哈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机组循环水管道安装工程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报价。
贵单位可凭本邀请函及法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4月 8 日10:00时到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哈密项目部领取招标文件。
请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17:00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地 址:中国能建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哈密项目部 邮 编:839000 电 话:0902-6973106 联 系 人:相红强
招标人: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2013年4月6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1 2 工程项目名称 本标项目名称 招 售标时间 投 3 标 时 截止时间 2013年4月10日17:00时 中国能建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哈密项目部 人民币 300元(不退) 500元(可退) 5000元(可退) 正 本 1 份 6 投标文件份数 副 本 1 份 电子版 1 份 投 单 位: 中国能建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哈密项目部 新疆哈密市南湖乡 相红强 0902-6973106 839000 售标地点 主 要 内 容 国投哈密电厂2×660MW机组建筑安装工程 #1机组循环水管道安装工程 2013年4月8日10:00时~8日17:30时 中国能建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哈密项目部 间 开标地点 投标货币 4 购标书款 图纸押金 5 投标保证金额 标 地 址: 7 文 联系人: 件 递 交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总 则
2.1、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须满足招标单位总体进度要求,目前,暂定2013年 4 月30 日~2013年7月30日。
2.2、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报价单位递交标书后,招标单位不组织当场开标。
2.3、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4、投标单位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条 招标文件
3.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见前附表。
3.2、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单位确认。否则,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已经接受,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3、招标单位在接到投标单位书面疑问或异议 1 日内予以确认,并给予所有投标单位书面答复。若该答复意见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正。投标单位收到招标单位的书面答复后,应及时予以书面回复。 第四条 投标报价
4.1、投标单位的报价为投标单位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中包含营业税及附加、当地各项基金费用。个人所得税按当地规定缴纳。
4.2、招标单位不指定投标报价参用的计价定额、计费程序及取费标准。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现场情况及自身施工经验计算工程量,自行确定计价方法,确定本招标工程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并按本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综合评估自身市场竞争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理报价。
4.3、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为本工程大概工程量,仅供投标单位参考,不对招标单位有任何约束力。投标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资料及自身施工经验自行计算工程量,并以此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其它未列工程(但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价款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4、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报价说明、报价清单、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表)。 4.5、投标单位报价应包括本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投标单位没有填报单价的项目,以及属于本招标工程的工作内容但投标单位没有报价的项目,招标单位均认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报价。
4.6、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应分卷册单独报价,请单独列出该部分报价并列入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