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古道巷,总面积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公顷。规划重点保护由大古道巷、小古道巷、南倒拖靴巷、磨盘湾巷等构成的历史街巷格局以及白果园、化龙池、一步两搭桥、程潜公馆、《湘江评论》印刷处、八大公沟遗迹、善化县学官照壁、善化县学宫围墙及拱门、甘露井、予园公馆等历史文化遗产。核心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 4.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市域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13处,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44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进行保护控制,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建设协调区,明确保护要求。
历史建筑的保护:对近现代保护建筑和近现代优秀工业建筑予以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保护措施。
七、 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1. 规划区生态绿地系统
形成“两带两圈五楔”的生态绿地空间结构。 两带——湘江风光带、浏阳河风光带。
两圈——外围以规划区自然山水环境为城市生态支撑,通过河道风光带、绿色通道、森林公园的建设,构筑城市林业生态圈;都市区内以组团生态隔离带形成绿色包围圈。
楔形绿地——将外围生态绿地与都市区绿地系统有机连成一体。
另在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湘江、浏阳河、靳江河、捞刀河、沩水河、龙王港、圭塘河、八曲河、马桥河等九条江河风光带;规划十四个森林公园(黑糜峰、书堂山、谷山、洪山庙、石燕湖、青竹湖、大王山、泉水冲、象鼻窝、乌山、天际岭、安沙、榔梨、浏阳河等);规划生态动物园、天车岭自然保护区和岳麓山
风景名胜区;规划洋湖垸、苏托垸、解放垸、马桥河、松雅湖、大泽湖、苏蓼垸、团头湖等八个湿地公园。 2. 生态控制线规划
在规划区范围内划定生态控制线,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坡度大于25%和相对高差大于50米的山体、主干河流、重要水库以及对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具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廊道和隔离绿地。
除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农村居民集中点、农林牧渔生产必要的临时配套设施以外,禁止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行为。
3. 中心城区园林绿地规划
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规划市级综合性公园46个、主题公园14个、区级、居住区级公园119个,建设滨江绿带、街头花园、城市绿化广
场等开敞绿地。
沿城市主要对外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布置防护绿地。城市快速路、主要主干路、其他交通性主干路两侧设置绿化带。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在城郊区域,新建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
八、 综合交通规划
1. 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在以长沙为中心、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实现“1小时都市圈”目标,即长沙到益阳、湘乡、醴陵、湘阴等周边城市不超过1小时。
1) 铁路
建设捞刀河编组站和霞凝铁路货运枢纽;扩建现有长沙站,新建金桥站,完善长沙南站;建设长昆、杭长高速铁路及配套设施,并与城际、市内轨道交通、地面常规交通衔接;建设京广铁路货运外移线;控制预留长渝铁路场站和通道用地;建设长株潭、长常、长浏、长潭(西环线)等城际铁路。
2) 航道与港口
加快湘江高等级航道和长沙港建设,充分利用湘江支流航道,形成与洞庭湖水系、长江水系航道系统相衔接的水运网络,发挥水运优势,将长沙建成全国内河主枢纽港口之一。
3) 机场
扩建黄花机场,使之成为中南地区重要的枢纽机场,近期建设第二跑道,预留第三、四条跑道及新增航站楼用地。
4) 对外公路运输
以高速公路为骨干,与全省及周边省市的高速公路联网,增加对外通道,提高道路等级,逐步形成快速、便捷的放射状对外公路系统,打通成渝经长沙至江
西、福建的高速公路通道。 2. 中心城区城市内部交通规划
1) 城市道路
快速路系统:构成“井字+环形”快速路系统。
主干道系统:规划形成“十八横十六纵”三十四条主要主干路,联系城市各片区。
2) 跨湘江通道
为加强湘江两岸的交通联系,中心城区规划劳动路、三汊矶、营盘路、橘子洲、银盆岭、猴子石、月亮岛、黑石铺、冯蔡路、湘雅路、学士路、南湖路、湘府路、福元路等十四座跨湘江特大桥及隧道,预留白泉大桥、人民路隧道。